女子生日趴上狂喷上百瓶香槟没钱付账,父亲赔了数年打工积蓄
享用完高档洋酒后,石媛(化名)又将上百瓶香槟喷洒在KTV包厢内。
这天是5月20日,石媛的生日。当天,二十出头的石媛和三个朋友共消费约12万元,事后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犯罪嫌疑人石某 本文图片均为静安区检察院供图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今年5月21日,某KTV负责人陶某向警方报案,称石媛以办生日派对的名义在店内消费了1瓶单价49800元的路易十三洋酒,以及150瓶单价398元的香槟,算上其他消费,共计121775元。在派对上享用完高档洋酒和生日蛋糕后,石媛带着三名女子将上百瓶香槟全部喷洒在KTV包厢内。
据陶某介绍,石媛是KTV的常客,在派对前还打电话提前预定了酒水和包厢布置,但是在事后却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酒单上49800元/支的人头马路易十三
警方在办案中发现,石媛实际的生日在8月,5月20日当天,她只是以生日为借口举办“520”狂欢派对。虽然石媛提前对于酒水进行了预定,但是当天她并没有带相应的钱款前来。由于她本身并没有稳定的工作,父母也均为上海普通务工人员,整个家庭事实上也并没有能力供给她当晚的奢侈消费。
检察官认为,正是犯罪嫌疑人石媛在事前对于生日派对酒水套餐的预定,才使得商家误认为她有相应消费能力,并自愿提供了店内价值十余万元的商品和服务。但是在5月20日当晚,商家在交付店内财物后,犯罪嫌疑人石媛并不能支付,这事实上是石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
检察官最终认定,被告人石媛,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尽管在案件办理中,石媛的父亲用自己辛苦打工赚的钱,退赔了涉案KTV当晚4万多元的酒水成本损失,但是石媛终究还是要为自己“520”那天荒诞的行为付出代价,10月29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石媛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表示,95后石媛刚刚二十出头,虽然本身家庭并不富裕,但是喜欢享受高档消费,经常出入KTV进行大额消费。在“520”当晚,她为了满足一时的快感,做出荒诞行为,不仅将父亲几年打工攒的钱在短短数个小时内挥霍殆尽,自己还将面对法律的惩处。这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理性冷静,切勿进行与自己消费能力不相匹配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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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2年内吃30余次霸王餐屡屡被拘 这是心理疾病在作祟
四川眉山人王灿,最近又因吃霸王餐“进去”了。
去年7月14日,他曾在眉山一酒吧消费了香烟酒水后,无故拒绝付费,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事发次日是其小女儿两岁生日,原本的生日聚会也因他而取消。在拘留结束后,他仍没有“收手”:自去年10月以来,仅他吃霸王餐等有报警记录作证的,就有10次。
最近的一次,发生在今年10月18日,王灿在眉山一商城吃烧烤和请街头艺人演唱多首歌后拒不付费。对方报警,民警赶来将其带回派出所,他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第二天,王灿在看守所里度过了自己35岁的生日。
面对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王灿竟称今年吃霸王餐是因为“妻子在结婚前被他人强奸过,今年又出去耍,有时不接自己电话,自己心里难受才这样做。”对于他的说法,其父表示他在撒谎,儿媳人很好。
10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眉山当地警方获悉,据不完全统计,从2018年至2020年10月,王灿吃霸王餐有报警记录作证的达30余次,其中多次被警方拘留。
家属介绍,王灿并没有精神类疾病,那么他为何长期四处吃霸王餐“上瘾”,屡拘不改呢?心理学专家表示,王灿可能有心理方面或人格方面的障碍,才会以这种有别于常人的方式来满足自己。
说起吃霸王餐的事,王灿低了头
报警
男子点菜点歌拒不付钱 被刑拘
10月18日晚,四川眉山城区一商城华灯初上,烧烤店、串串店热闹非凡。晚上7点多,一名戴着眼镜的男子来到一家烧烤店,老板邓先生连忙上去招呼。
这名男子一开口就说,要请朋友吃饭,有十来个人,并点了400多元的菜。不料,刚有菜上桌,他就“没有等朋友”,叫上一件啤酒自顾自喝了起来。
晚上8点过,该男子叫来附近一名街头女艺人小凡,点了十余首歌后,没有付费的意思。小凡几番催促,男子便借口上厕所,准备脱外套“变装”逃走,最后被店员识破后,面对烧烤店和小凡的催账,男子拒不付钱。于是,小凡报警。
10月18日,王灿(画圈处)点唱后不给钱
接到电话时,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的民警就在想:会不会是前几天才吃过霸王餐的王灿?
一到现场,果不其然,又是王灿。家人不愿前来,王灿身无分文,民警像以前一样,将王灿带回派出所。
之前,王灿多是被行政拘留,这次则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拘。对此,城南派出所副所长赵勇解释,城南派出所管辖的东坡岛是眉山的“城市会客厅”,接到这起警情后,为了更好地维护企业、商家的软环境,他们更加重视。根据王灿之前多次拒不支付等的恶劣行为,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记录
两年吃了30余次霸王餐
实际上,这一次吃霸王餐距他上次这样吃仅仅过去10天。10月7日,王灿曾在眉山城区一家烤肉店吃喝后,拒付几百元账单。
而翻开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几乎没有他不敢吃的霸王餐”,受害商家涉及KTV、饭店、宵夜店,甚至还有面馆——
2018年3月5日,在眉山一酒楼内,王灿和朋友们消费2285元,拒绝支付,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4日;
同年4月30日,在眉山一KTV内,王灿消费了不愿给钱,再次被行政拘留;
同年6月23日,在眉山一家面馆,王灿点了3斤面,未给钱;
同年9月20日,在眉山一家美食店,王灿消费后不给钱,老板选择了忍让;
同年11月7日,在眉山一家宵夜店,王灿请朋友吃完宵夜不愿给钱,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同年11月9日,在凉山一KTV,王灿消费后不付钱,被行政拘留。
2019年4月1日,王灿因在眉山一饭店吃“霸王餐”,涉嫌寻衅滋事再次被行政拘留14天。
2019年7月14日,王灿再次因吃霸王餐被行政拘留14天。原本7月15日是小女儿生日,他答应家庭聚会给大家做菜,但因他被拘,生日聚会后来取消。
……
“这些只是警方掌握了的,还不包括没有报警的饭店、商家,以及一些报了警,后来又‘算了’的商家。”赵勇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关于王灿吃霸王餐一事,仅仅是商家未追究的,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十余次。“所内的民警们几乎没有不认识他的。”
除了东城南派出所,其他不少派出所也对王灿很熟悉,多位民警表示曾多次处理过王灿在宵夜店吃霸王餐的事情,有时候考虑到金额不大,一些店家选择了忍让。“金额最小的,只有20多元。”一位民警表示,还有几次是,王灿家人前来结账,店家并未追究。
去年,管教民警与王灿交谈
家庭
父母多次替他还钱 “脸都被他丢完了”
王灿为何对吃霸王餐如此“上瘾”?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王灿一家原本生活在四川凉山,父母在某县机关单位上班。据介绍,王灿幼时还算听话,2002年初中毕业后到绵阳某职业学校就读,不久因与人打架而退学。
后来,父亲将王灿送到成都某职业学校学厨,他很快又退学。此后,王灿在亲戚的餐馆里学厨,当上了墩子。但他上一段时间的班,有了钱就和朋友喝酒,将收入花光。
2009年,王灿和妻子结婚,但并未改掉坏毛病。
2011年,大女儿出生,想着为家里多挣些钱,王灿第一次坚持工作了将近一年,但很快又不上班了,和朋友吃饭喝酒……“之前在凉山,我帮他还过十多次,每次金额就几百元。因为在老家,别人跑到家里来要账,我们就一次次地帮忙还。”10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王灿的父亲王志强,他表示,“该说的说了,该做的做了,脸都被他丢完了。”
2017年,王灿父母退休后,举家从凉山搬到眉山。王灿有时要去餐馆打工,但有点钱就不上班,和一帮人喝酒,没钱了就吃霸王餐,家人好几次从派出所将他领回来。
王志强表示,儿子没有精神类的疾病,但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他也没搞懂。在他看来,王灿喝酒前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没喝酒时,上班勤快,帮着家里做家务,陪女儿做作业等。而喝了酒之后,打骂父母妻儿,吃饭不给钱。
王志强说,儿媳没提过离婚的事,也给王灿讲过很多次道理,希望他安心挣钱养家,但他一喝酒就全忘了。“其实我们从小没有溺爱他,小时候不听话,我也打过他,让他跪板凳。上班后,他有时闲在家中,偶尔要点烟钱,他妈要教育他。”
2020年10月,王灿在看守所内
对话
吃霸王餐 大多数是喝酒后的行为
2019年7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曾在拘留所里见过王灿,那一次,他对自己吃霸王餐的事后悔不已,因为事发第二天7月15日,是其小女儿2岁的生日,他原本答应为家人做一大桌子菜,陪小女儿过生,但生日宴会因此成了泡影。
当时说到这里,王灿泪流满面,“我没喝酒时,是个好人,喝了酒,连狗都不如啊。”
他说,有次因为吃霸王餐,商家把自己照片挂到网上,网友把自己的住址和家庭信息都公开了,整个小区、女儿的学校都知道这个事。
王灿说,“大女儿期末考试,语文考了100分,我去拿通知书时本来很高兴,但那些学生家长在旁边议论我,我很冒火。”
当时,在与红星新闻记者告别时,王灿一再保证,出去后一定要改。但管教民警说,每次进来时,王灿都这样说。要不了多久,他又进来了……
王灿和他写的保证书
今年10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在看守所见到王灿,两天前是他35岁的生日,答应家人的家庭聚会,自然也没了。
去年错过女儿生日时就哭着做过保证,今年10月8日也写下保证书,为什么还要吃霸王餐?
这一次,王灿的答案是:大多数是我喝了酒后才这样做的,喝了几瓶酒,我就控制不到我自己,想到先吃了再说,说不定家人要来帮我给。有时是和家人闹了矛盾,心情不好,喝酒就控制不了。
再追问下去,他竟然哭出声来,表示今年频繁吃霸王餐的原因是心情不好,因为妻子长期到成都去耍,经常不接自己电话。“她以前(结婚前)在成都喝醉了,被人强奸过,我认识她时,她已经怀孕了。她再去成都,我心头过不了这个坎。”
关于此说法,王灿的父亲王志强表示儿子在撒谎,有时儿媳不接他电话,是因为在学车无法接听。“儿媳嫁过来对全家都很好,十余年从未红过一次脸。”
说到最后,王志强重重的叹息道:“我们管不了,他还要这样,就让他自作自受,法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
■心理专家
说法一:
获益大于受惩处,所以持续
10月25日,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中心专职教师罗利爽在听完红星新闻记者对王灿一事的介绍后,她分析,考虑到王灿在事后有正常反应,也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等,有自己的判断,知道底线等,基本上可以排除他有精神类疾病,但具体要以医院诊断为准。
罗利爽认为,王灿可能有心理方面的或者人格方面的障碍,才会采用这种别于常人的方式来满足自己,这或许和他从小的经历,成长过程中发生的事情,甚至父母的教养方式等方面有关系。
除了罗利爽,多名心理学专家在听完关于王灿的介绍后,都表示他到底是精神疾病、心理问题,还是属于品行方面的问题,需要科学、严谨的诊断。但有的人长期通过这样一种不劳而获的方式获得益处,大于他受到的惩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屡屡受处罚,但是不足以抵消他自认为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满足体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就可能持续出现这种行为。
说法二:
或有心理障碍,建议就医诊断
专家表示,王灿的行为和家庭的纵容或许有关系,当然,也不排除曾经的过往经历,比如一些创伤性事件或者特殊的一些体验,可能带给他某一类的行为倾向,但需要通过交流去发现他过往的经历当中,有哪些特殊事件造成了他的这种行为倾向,这就属于心理疾病中的心理障碍范畴了,建议去医院诊断接受相关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