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风禁不了, 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没用吗?
虽然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第十条明确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目前市场上的几款此前加价比较严重的车型目前依然存在加价现象。丰田的4S店内,AL君询问汉兰达某款车型具体报价时,被销售人员告知,目前汉兰达 2017款2.0T 两驱豪华版在加价13000元的情况下,也要等两个多月才能提到车。
而在销售打印出的具体车型报价单上,实际的加价数字还不只这个数,还包括强制要求交纳的1600元上牌服务费以及另外的强制保险费。至于新《办法》的实施,在提及这个问题时,销售人员则表示上面并未通知,自己不知情,可以说,新《办法》在推行之后,市场并未受其影响。实际上,市场的情况也就是
这样,加价现象的本质来源于供需关系不平等导致,依靠一个法规意义不强的新《办法》就企图遏制加价行为显然不太可能。而加价往往是由于某车型产能不足而购车者又太多造成,一些热门车型,很多消费者抢着要买,然而厂家产能受限,所以消费者不得不加价以便早日提车。
所以即便是新《办法》实施开始,加价这种现象也禁不了,虽然某种程度上,消费者像是自愿加价提车,但其实对于市场一些热门车型来说,毕竟是卖方市场,你不加价,有别人加价。别人多掏钱可以早提车,你不接受加价,销售就不会告诉你准确的提车时间,半年、一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这种情况下作为消费者能怎么办呢?只能默认加价行为。即便新《办法》中详细的规定,明示售价,不得收纳额外费用等,但是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加价的体现方式多种多样,根本无法得到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想彻底断绝几乎不可能。
而在除禁止加价之外,新《办法》的内容对于消费者来说最有看点的还有两处,即打破汽车销售单一授权模式和跨户籍跨区域买车将不再受限制。针对第一点,既然新《办法》将打破以往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制度,并明确了经销商可以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产品,这意味着4S店可以同时出售多个品牌汽车。不过具体到实际市场情况来,更多的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有可能出现是无疑的。
毕竟,汽车超市、汽车卖场十几年前就已出现,各种城郊的汽贸城就像是早期汽车超市的另一种形式,4S店们为了利益或其他原因将大批新车下放到汽贸城中进行销售,但此前类似汽贸城这类的二级经销商们并没有获得厂家的授权。
而新政推出更像是为过去的汽贸城似的汽车卖场、二级经销商等并未取得授权的经销商们一个合法身份。而对于4S店这种一级经销商来说,未来可能会仍然保持单品牌销售,以此来获得更多厂家的支持、返点以及售后的技术、设备等等。
但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由于多品牌销售的汽车超市或电商往往具有更多的灵活性、便利性,且相比于单一品牌销售的4S店,消费者一般更倾向于去选择范围更大的场所,所以未来多品牌销售的汽车超市可能会越来越多,不过仍然保持单一品牌销售的4S应该也不会消失。
毕竟对于一些品牌溢价能力非常高的车企来说,保持绝对单一的销售渠道比把自己的产品和其他车型放在一块卖要重要的多。当然也不排除汽车超市会出现豪华品牌汽车,但豪华品牌要维持专门的销售渠道则是必须的。
另一项政策是跨户籍跨区域买车将不再受限制。要知道,由于运输成本、区域竞争等原因,同一品牌车型在不同区域因优惠政策等原因,其价格往往相差巨大,而汽车销售商也会因自身成本对消费者的户籍进行限定。
受制于不能跨区域销售的这一规定,消费者只能购买自己所在区域的车,所以市场上往往会出现同一款车型在不同地区价格相差很大,但消费者却只能购买自身所处区域的车型。
而针对这一现象,新政出台了相关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如违反该规定,可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有汽车经销商指出,新《办法》出台后,4S店禁止跨区域销售,供应商对售后配件和整车价格进行限制等行为都将得到改变。
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经销商们并不会限制购车者的户籍,是否是本地户籍一般只对上牌有影响。举个例子,一个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地区购车,但购车之后如果回到户籍地上牌的话,新《办法》的推出与否并没有什么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