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1分钟的事情都不愿意做?盐田这家美容馆“拖延症”亏15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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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卫生监督”近日发布消息:生活中常常能见到这样的对话:
这不,盐田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在检查辖区这家美容养生馆时,就遇到了这样的“一分钟”:
对此,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这位店主现场也对上述文书确认并签收。
到期后,卫监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却仍未看到其在显眼处公示有其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
说好的一分钟就能搞定呢?怎么说忘就忘了?!对于《卫生监督意见书》中,相关法律文书的要求,经营者一定要按要求落实好。
划重点: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具有指导性或者指令性作用的文书。对存在违法事实,依法需要责令改正的,应当写明法律依据、改正期限及责令改正意见等内容。
最后,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场所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卫监提醒:该美容养生馆属于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公示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及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等信息。
根据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状况,卫监部门每年会按相关标准对其量化评分,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经营者应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卫生信誉度等级反映场所的整体卫生情况,在显眼处公示这些卫生信息,能让大家更直观地看到该场所的卫生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