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不可不知的人格层次
儒家思想推崇的理想人格是“智、仁、勇”,所谓君子三达德。智仁勇有其内在的逻辑,但可以认为是横向的,是内在思想与外在行为的综合体,人文色彩浓厚,需要我们不断修悟践行,终生不辍。
与此对照,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西方人格层次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源于本我、自我和超我三种人格结构的相互作用。不难看出,西方人格层次理论因其天然的科学性基因而更易理解,因而更具有操作性。
以下介绍弗洛伊德的人格层次理论。
本我
本我是指能满足我们基本需求的本能或驱动力,包括饥、渴、性和攻击等。这些驱力可以 是建设性的也可以是破坏性的。建设性的、寻求快乐的内驱力提供了生命的基本能量。本我是遵从快乐原则的,它会不计后果地立即满足任何本能的需要。本我不会思考,却能够形成心理图像,例如,一个饥饿的人会形成汉堡包的心理图像。这些图像或愿望的形成指的就是 幻想和愿望满足(初级过程)。
自我
自我是人格的“执行”部分,它努力在本我和超我的需要之间找到平衡。自我根据外部现实情况将本我形成的心理图像(例如汉堡包)转换成可以接受的行为(买汉堡包)。自我这种现实导向的、理性的过程被称作次级过程。自我遵从现实原则,负责调节本我、超我和现实的需要。
本我是人格结构的基础,包括人的本能以及个体的遗传基础。本我与现实的相互作用使得在本我与现实之间形成了起联系作用的自我。自我的主要任务就是自我保护,这种自我保护需要通过调节本我(本能需要)与现实情境来实现。功能良好的自我能够在寻求快乐跟避免社 会规范和礼仪的冲突之间实现平衡。正如弗洛伊德所言,所有心理活动的目标都在于将紧张维持到一个稳定的水平上。
个体在人生的前20年,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父母的指导。在这一时期,自我发展出了超我,超我会在我们的余生延续着父母的影响。
超我
超我包括两个部分,自我理想(源于父母和重要他人所认为正确的童年的想法)和良心 (父母和重要他人认为错误的观念)。实际上,超我就是个体的道德标准。它包括个体长期从父母 和外界学到的一系列标准。超我通过是与非的理想来控制本我。作为人格中的审判部分,超我可以限制、禁止和调节意识行为。
中体西用
我们在教养子女的过程中,二者可以互为参照。智仁勇是培养目标和践行的标准,“三我”层次可以成为智仁勇培养过程中的分析路径和成长过程中的阶段性依据。
总之,教育既是人文的,也是科学的。做到以中为体、以西为用,才能相得益彰,胸有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