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身体没毛病就健康了吗?不一定哦,还要关注宝宝心理健康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不仅是躯体没有疾病,还要具备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和有道德”。因此,现代人的健康内容包括:躯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健康、社会健康、智力健康、道德健康、环境健康等。而要培养健康儿童,心理健康的培养和呵护至关重要。
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与学校教育有关,同时也与他们生活的家庭环境息息相关。家庭对儿童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所提供的生活保障,更为重要的则是它对人格形成的影响。家庭教养方式、父母行为和父母在位对孩子影响深远。
一、家庭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
早在19世纪末,弗洛伊德就注意到了不同养育方式对孩子的影响,他对父母的角色做了简单的划分:父亲负责提供规则和纪律,母亲负责提供爱与温暖。Baumrind以此为基础提出常见的三种教养方式:(1)极权型:用一套行为标准去要求和改变孩子。这样的父母崇尚服从,相信惩罚可以控制孩子的行为,不许孩子对行为标准的正确性有所怀疑。(2)权威型:以对孩子无限的爱为基础。这种类型的父母也相信孩子应该依规矩行事,但允许合理的讨论,它们愿意与孩子交流思想与意见,并且相信自己也有错。(3)放纵型:这种父母不为孩子设立行为准则,也不要求孩子遵守规则,认为孩子本身就是规则。Baumrind认为这三种养育方式中权威型最好。
1、教养方式对孩子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对认知发展的支撑作用上。维果斯基认为,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受到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其中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成人创造的环境及提供的指导是十分重要的,而这种指导就体现了父母的教养方式。通过这些指导,儿童的认知能力才能超越现有水平而向上发展。正是由于成人,尤其是父母的指导,儿童才能把新旧知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学习更上一层楼。因此,要理解儿童的发展,就必然要关注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向孩子提供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指导。
2、教养方式的第二个功能是情绪性支持。从60年代开始研究者就注意到了父母对孩子的情绪性支持功能,发现孩子对外界社会的反应与父母所提供的温暖和安全分不开,没有这种关心,孩子的行为发展就会出现反常。同时,孩子自身也会发展出一套与父母建立关系的依附模式,通过依附,孩子从父母处获得温暖和安全感。孩子在面临新的情境时处理问题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与依附关系中的方式相似。
3、家庭教养方式也影响青少年的应激行为。Collins认为温暖或是严厉的教养方式对儿童的应激行为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Wagner通过对517名青少年的研究发现,拥有双亲温暖的孩子在应付紧张生活事件上要比拥有单亲温暖的孩子有优势。另外,父亲和母亲温暖的影响也不一样,母亲的影响要大于父亲的影响。从总体影响上讲,不论父亲的温暖如何,母亲的温暖总是最主要的。在这里应该注意区分温暖与溺爱,温暖的父母爱孩子,他们在肯定孩子良好行为的同时,也约束孩子的不良行为;溺爱则超出了正常的范围,而是一味地满足孩子的要求,不论其正确与否。Wagner指出,母亲对孩子的溺爱会使孩子在遇到紧张性生活事件时出现心理上的问题,与一般孩子相比,受父母溺爱的孩子更容易产生挫折感与焦虑。
最后,家庭教养方式也影响着孩子对“孝道”观念的理解。由于在养老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独特性,使得中国人比西方人对“孝道”观念有着更深入的理解。在家庭内部“孝道”观念的形成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家庭教养的影响。对孩子来说,“孝为先”的观念实际上与他们的家庭生活经历紧密联系在一起。家庭内部“孝道”观念的形成不仅是社会学习的结果,同时也与社会交换理论联系在一起。从社会学习的角度讲,孩子会通过观察和模仿学习到父母的“孝道”行为。中国的家庭,尤其在广大农村,往往是几代人生活在一起,如果父辈对他们的父母孝顺,这对自己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从社会交换的角度来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遵循着社会交换原则,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养育与赡养之间的关系遵循着一个公式:结果=收益—成本。而要体现这种关系的公平性,双方收益与成本必成正比例。父母付出的多,日后子女回报的也必然多,父母付出的少,得到的也必然少。
二、父母行为对孩子的影响
1、家庭暴力会使儿童的暴力倾向增加,而且这种暴力倾向可以由父母传递给子女。Strauss称之为家庭暴力的社会遗传。这种遗传一方面通过模仿,另一方面也与人们对暴力行为采取以牙还牙的策略有关。在Strauss的研究中,已婚而且曾看到父母相互攻击的男性,有35%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而未见过父母有暴力行为的男性只有11%的人在过去的一年中打过妻子。女性的这个比例也基本相似(27%,9%)。可见,儿童期经历过家庭暴力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更可能以暴力行为对待家人。
2、父母离异对孩子心理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离婚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在美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孩子在18岁之前有父母离异的经验,9O年代以来,这个比例还在进一步上升。在中国,由于文化及传统的因素,这个比例要相对低一些,但是,从趋势上讲,也呈上升态势。离婚对孩子身心健康的不良影响很大。Longfellow及Rubenstein系统地研究了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发现父母离异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最容易产生寂寞和自卑心理。后者进一步发现父母离异时孩子自身的年龄因素的影响,他指出,如果父母离婚发生在孩子6岁前,寂寞感更可能产生;如果父母离婚时孩子大于6岁,则离婚对孩子寂寞感的影响大大减弱。同时他还发现在儿童期双亲之一自然死亡的孩子长大成人后并不感到寂寞。他用孩子归因方式和对他人的态度解释之:6岁以前的孩子常常将父母的离异归于自己身上,而6岁以后的孩子通常较能理解父母的离异是父母之间关系因素所致,而非自己的过错。由这种错误归因所引起的自我责备所留下的阴影使孩子产生了永久性的自尊心低落。董其对离异家庭孩子心理健康的分析也证明了离异对孩子的消极影响,他发现孩子的性别、离婚后的亲子关系以及教养方式都是影响孩子单亲生活适应的重要因素。但与Rubenstein研究结果不同的是,年龄因素并未发生影响。从对他人的态度上讲,父母离异的孩子往往将他人视为排斥性及不可信赖的,认为人们都是不值得信赖的,人际关系也是不可靠的。这种信念最明显的表现是对孩子独立观念的影响。O’Bryane和Shirley等人关于单亲社会支持作用的研究就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研究了由离异母亲所抚养的孩子在工作中的角色,发现这些孩子长大后往往倾向于高度自足的工作,不愿与人合作。
三、父母缺席对孩子的影响
母亲对孩子的影响主要是孩子能否成为一个独立的人,而父亲则是塑造孩子对生命的看法,关系到人格的形成。
母爱是儿童心理健康的重要营养素,而儿童对母爱的需要称为“皮肤饥饿”,必须以抚摸、拥抱和亲昵来满足。孩子从初生到3岁是生命过程中的重要阶段,母亲的爱抚对其心理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如果从出生到3岁失去了母爱,其生理、智力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都将极其迟缓,甚至发生生理和心理的变态。国外专家指出,孤儿院的死亡率高,即使活下来也都爱啼哭、冷漠、退缩、笨拙和缺乏活力,2岁孩子的智商只相当于正常10个月的婴儿。托儿所的婴儿得到的生理照顾并不比孤儿院的孩子好,但他(她)们有母亲的爱抚,便不会出现上述表现。母乳喂养,不仅能满足孩子的生理需要,而且还能让孩子饱尝母爱。哺乳的方式与哺乳者的情绪状态对乳儿身心也有很大影响,如果母亲只把喂奶当作任务,奶着孩子,想别的事,忙别的活,这样,孩子在情感上也得不到满足。
早年失去父亲的儿童,以及与父亲交往甚少、关系冷漠的儿童,在成年后较难保持与人的良好关系,在人际关系上有不安全感,自尊心较低,常常表现出焦虑不安,不容易与别人相处,自我概念也不如正常家庭的儿童。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在处理与权威人士,上级领导,尤其是男上司的关系方面会有困难,易产生敌意和愤怒。“子不教,父之过”。对于孩子的教育,父亲的责任尤其重大!
祝愿我们的花朵沐浴爱的阳光尽情绽放!身心健康,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