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婚姻里,拥有这三个习惯的人,往往会很幸福
有一位社会学家曾给婚姻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由于某个异性的个性令人满意,因此觉得他(她)可亲又可爱,并对他(她)抱有好感,而对其他人则采取排斥的态度,而对所爱采取独占的态度。
也就是说,意欲独自占有对方,并希望为对方所接受,从而与之结合。”这就是婚姻,其实从生活的角度上来说,婚姻是在爱的基础上,但是结婚容易,幸福却很难, 往往而言,一个人有这三个特质,会更幸福。
1.内外兼备婚姻从本质上来说,是双方深层次的契合。外貌也好,衣着打扮也好,说话时的表情和措辞也好,脾气也好,观点也好,对于对方的种种条件感到满意,才是保持吸引力的必要条件。
往往而言,一个内外兼备的人,更容易在婚姻中幸福。因为每个人所喜欢的异性,通常是通过内外综合的具体因素,内在可以持续让双方感兴趣,而外在则是彼此初见面的惊喜。
一个拥有内外在的人,你会看到他内在修养,以及独特生活的品味,和他在一起,你们双方也会相互影响,会不断地帮助彼此改进和提高。
2.懂得包容与改变结为夫妻虽然是恋爱基础上的产物,可是结婚和恋爱不同,婚后了解,双方的优点和缺点都暴露了出来,就是藏也藏不住。因此往往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他(她)怎么是这样一个人啊?”
因此,夫妻俩婚后生活幸福与否,是由丈夫和妻子能不能够为婚姻或者双方做出改变,也是由双方能否很好地适应对方的性格、满足对方的要求决定的。
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人的相貌、内在性格、气质各不相同,即使是一对孪生姐妹也可以找到内在性格、气质等方面的差别。
更不要说在不同环境下成长,有着不同经历的夫妻了。夫妻之间性格不同甚至迥异,就像两种各自生长在不同的土壤里的植物一样,感情将两株不一样的植物收到一块土壤上,想必会有互补和冲突。
往往而言,夫妻在兴趣、志向等方面比较一致,会使两个人共同话题多一些,不觉得无话可说会增进彼此的感情。
但如果在气质、脾气上不一致,可能会因为一点小事而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夫妻组合,最好的是夫妻两个人在个性上互为补充,在志向上又彼此相近,才能够彼此适应,做到相互谅解,自觉协调夫妻关系夫妻在个性上互为补充,能避免很多矛盾的产生,有时候还可以避免灾难。
3.在婚姻中的角色中互补角色互补的夫妻,也更容易幸福。夫妻两个人如果做到在各个方面都互为补充,显然是有些不太现实的,但只做到大体一致、互相协调,是很有可能的。
为了让今后的婚姻生活更幸福、美满,夫妻双方不妨在角色互补上多下一点工夫。夫妻在性格方面的差异,往往成为夫妻关系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处理不好容易引起夫妻矛盾。
据西方古老的神话传说,一开始上帝耶和华用火造了一个美女,与亚当配为夫妻。但亚当是用泥土造的,两人气味不合,秉性不投,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矛盾甚多,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
上帝见亚当终日愁眉不展,就决定再为他造一个合适的女伴。这次,耶和华是抽取亚当身上的一根助骨造出了夏娃,这个“骨肉相附”的女人就成了亚当最忠实的生活伴侣。
从本质上来说,男人和女人本来就是互补,双方性格气质各个方面带来的差异,才让我们变得更完整。当我们了解了彼此互补的重要性,才会在婚姻中找到幸福的感觉,毕竟婚姻是两个人的二重奏,只有彼此默契,才会有幸福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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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唐若,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愿和你成为最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