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试吃的心理学,你被套路了吗?
每次逛家乐福的时候,都会发现什么试吃,试喝。想想无非是商家的宣传活动,吸人眼球,让客户知道自己产品的质量。其实这里面还有一个很容易被大家忽视的心理学小技巧。当推销员微笑的送上样品,样品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样品了,它被赋予了礼物的属性。他把礼物中天然具备的亏欠感给释放了出来,很多都会觉得只还回牙签或者杯子就太过分了,只要不是讨厌,都会购买一些。当然,这种场景的适用性也越来越低了,貌似现在都已经产生了抗体,毕竟像小编这样厚颜无耻之类也越来越多了,哈哈。可这背后的心理学逻辑依然适用于其他地方。
在上面的场景中,心理学中的互惠原理其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互惠原理,顾名思义指的就是别人给了我们好处,我们就有义务去归还。我们的老祖宗在远古时代就已经有了这样的礼尚往来的社交体系,你给我一些吃的,我送你一个老婆^_^。正因为有了这种互惠体系,人类才得以实现劳动分工,通过交换商品和服务来实现早期的经济雏形。随着社会化的过程,这种互惠的程式已经植入了我们人类的大脑深处。只要某个场景触发了程式的开关,人就会潜意识的按照程式去走,毕竟这样是最不费脑子的啊!
互惠原理如果运用得当,更能用作获取他人顺从的有效办法。有些要求,要是没有亏欠感,很有可能遭到拒绝。如果在我们提出要求之前,先给予点小小的恩惠,则成功的几率会高很多。还记得小时候班里的总有人无论怎么调座位,他总坐在比较好的位置还有个美女学霸同桌,家长周末带着水果,超市购物卡去班主任家登门拜访,对于家长善意的“小礼物”,也的确不好拒绝。但只要接受了,那么这种硬塞的好处,依然会触发我们的亏欠感。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老祖宗的智慧不得不服!
利用互惠原理让人顺从还有一种方法,它也许比直接给人恩惠再索取回报更隐蔽更有效!互惠原理指出了,面对接受的善意,我们便有义务偿还,这一规则带来的影响是倘若有人对我们让了步,我们便觉得有义务也退让一步。听明白了吗?如果你想让别人答应你的某个请求,你可以先提出一个更大的请求,等对方拒绝时再提一个稍小的要求,而这个要求才是你真正的目标。如果你设置的合理,对方很有可能就顺从了你的第二个请求。
大家生活中是不是也碰到过类似的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