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药的一般原则
1.严格掌握适应证,精心挑选药物
特别是对中枢神经系统、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尽可能少用或不用。
√ 4岁以内的幼儿用药应慎重,很多药品说明书以2~4岁为界限。
√ 避免使用对婴幼儿生长发育有不良影响的药物,例如喹诺酮类影响软骨发育,因此儿童禁用。
√ 慎用或禁用有明显毒性的药物。
2.根据儿童特点,选择给药途径
☆口服给药为首选,但要注意牛奶、果汁等食物的影响,而且要防止呕吐,切不能硬灌;不能口服的患儿可选择鼻饲;
☆肌注给药要充分考虑注射部位的吸收状况,避免局部结块、坏死;
☆静脉注射虽然吸收完全,但易给患儿带来痛苦和不安全因素;
☆栓剂和灌肠剂对儿童不失为一种较安全的剂型,但目前品种较少;
☆儿童皮肤吸收较好,然而敏感性较高,不宜使用含有刺激性较大的品种。
剂型选择的依据
√ 尽量选择有小儿剂型的药物,避免由剂量分割造成的不变或不良后果;
√ 尽量选择小儿易于接受的颗粒剂、糖浆剂、滴剂、口服液等,减少喂药困难;
√ 对于没有小儿剂型的药物,需要严格按照儿童用量进行准确分割,避免药物过量造成的毒性反应;
√ 对于同时存在成人剂型和小儿剂型的药物,选择时尽量使用小儿剂型,避免药物浪费,加重患者经济负担。
3.根据儿童不同阶段,严格掌握用药剂量
4.严密观察儿童用药反应,防止产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