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儿童药、短缺药等拟纳入鼓励类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其中,有关于医药产业的分别为鼓励类8项、限制类6项、淘汰类13项。在鼓励类别中,新技术、新药以及医疗器械被大量纳入。
与2011年版和2016年版目录相比,新版目录有许多调整。儿童药、短缺药以及基因治疗药物、细胞治疗药物被增加进鼓励类目录,近2年开始被广泛应用且反应良好的数字化医学影像设备、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也被列入鼓励类中。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包括第三代孕激素避孕药)的开发和生产则被移出目录。
按照目录介绍,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一直被视为行业发展的“风向标”,从中可看出国家目前对产业发展的支持方向。列入鼓励类的相关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例如布局创新药、基因及细胞治疗药物、儿童药等的企业。
新版目录中,中药依旧被列入鼓励类,包括鼓励中药材的生态种植与生产、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经典名方的开发与生产、中药创新药物的研发与生产、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等,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基本没有变化。(国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