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根据空气质量状况,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7年12月3日9时30分起,在全市范围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Ⅳ级),同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警方建议: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不要外出,避免呼吸污染空气,确需外出时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室外作业人员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自我防护。
3、公众尽量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