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入职两天宣布怀孕,休完产假就离职,网友这么说
老板们说,他们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报告老板,新入职的女员工怀孕了。
先前看过一则新闻,浙江一个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遇到了一件令他很郁闷的事:宁波张先生公司招聘文员,面试时,孙小姐强调自己并没有结婚,短期也不打算结婚。孙小姐随后就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当时还没有面试不得询问女员工婚育情况的规定)可是,才入职三天,孙小姐就告诉主管自己怀孕了,要保胎休息。
怀孕期间,因为种种原因,经常请假。而公司照样给其发工资,缴纳社保,并派人在其产后去探望。没想到,产假一结束,孙小姐就打电话来说辞职不干了。
从事人力工作超过3年的王小姐表示,如果遇到类似上文的情况,企业需要为她付出的成本是10个月的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和3个月的病假工资,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普遍来说,人们会觉得怀孕后就很难努力工作,因为怀孕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如果是新入职就怀孕,老板就可能会不喜欢你。员工最好是在自己服务最长的公司里生孩子,这样会体面一些。
关于此类的女性职场相关的提问,也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近千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老板喊话你可以享受权利,但也要履行义务标题
@金汤湖畔人家的人:我是一个小公司的小老板,前年底招了个财务,月薪8K。本来觉得这女同事蛮靠谱的,35岁,家里有一个男孩10岁,谁知不到半年她怀孕了要生二胎,常请假小半天孕检检查,迟到早退,到预产期前两个月说坐车不方便,要在家办公,虽然我心里有点不爽但还是答应了。期间,她的工资还是整8K。但生完孩子快两个月了,她还没上班,说孩子没人带,这几年要在家办公,等孩子上幼儿园。我说这样不行,只能再找别的财务,她说换人可以,但把她143天产假的工资给发了。现在每个月我还要把公司将近五分之一的利润按时打到她卡上。
@张珊54320517:有个下属来了七八个月,突然说自己怀孕六个月了。作为主管找她谈了谈,说怀孕是好事儿,不应该瞒着公司。她理直气壮地说,告不告诉是我的权利,现在怀孕做不了那么多工作了。第二天她没来上班,反倒是老公和老妈来公司大闹,说谈话造成她心理负担过大,先兆流产。之后她也没再来过,但是工资要求照拿,直到生完孩子一年后,法律上所有的利益都占完了,一条短信辞职,甚至连面都没露一下。
@天火Jetfire127779822:之前做部门经理,手下4个男生,7个女生。某一年,7个女生突然全部怀孕,2~7个月。工作没法开展了,7个准妈妈,今天A产检,明天B休假,后天C不舒服……坐在一起就聊育儿经、保胎经,办公室里放满了妇婴用品。只能赔点钱,劝她们走人,生完孩子回来也不会好好干活。
孕妈很无奈
怀孕成为女性职业路上一道无法避免的坎:绑定一家公司不跳槽?先生娃再跳槽?跳槽后怀孕被辞怎么办?升职怀孕怎么办?辞职养不起孩子怎么办?
@J-scenery:新房刚装修,又有大宝,经济压力大,决定不辞职,也没跟任何人说,晚上该加班加班。好在一直穿得比较宽松,直到五六个月显怀才瞒不住了。领导比较好,尽量不安排我加班,我挺感动的,但还是自觉加班,一直上班上到生的头天。
@King1538:过了试用期才告诉老板,后面就是各种加工作任务,幸好宝宝争气每次产检都健康,顶着大肚子经常加班到7,8点回去。产假休了4个半月,期间一共收入2万左右。回去后依旧加班,那会一边背奶一边工作,不敢在工作中出岔子,虽然大家表面客客气气的,但背地里没少嘀咕说闲话。好在我的直接主管人很nice,经常鼓励和说一些理解我的话。
@花儿74617887 :过了试用期怀孕,老公工资一般,真不想辞职,毕竟10个月上班有工资,还有3个月产假,还能报销生育金,说我贪便宜也好,生活所迫没办法啊,怀上了也不可能打掉,上班总归能补贴家用。休了一个半月产假上班,等主管招到人,交接完才辞职。
除领导和孕妈之外,还有一片见证奇迹的吃瓜群众,在多年职场生涯中,围观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件。
@谢波Paul:学校有干部保研名额,在机关和团委留校工作两年,之后上全日制研究生。我有一个女同学就是走的这条路,参加工作以后没两个月就领证结婚,婚后没多久就怀孕了,等生完孩子休完产假,这两年合同期差不多也就结束了。我们这些同学都佩服的不得了,看人家,把生活规划的多么有效率。
@樱桃小丸子61722157:男同事家里就一辆车,媳妇头胎,每次孕检他都请假,小孩生病也请假。这都算了,后来媳妇生二胎,肝功能出了点问题,需要一周去两次医院检查,他也请假,而且一请就是一整天。一年杂七杂八加在一起,他差不多请了半年假。
@海阔天空7445869:我们公司招了一个女员工做资料员,来的第一天就跟我上工地办公了,做的还不错,结果第三天体检,查出来怀孕两个月,公司HR怕老板怪罪,就跟医生合谋说女孩子身体不好,把她辞退了。最可气的是,女孩老实,真以为自己哪里不好,怕影响胎儿,到处求医检查,吃了哑巴亏不说还花了很多冤枉钱。
产假政策有待落实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对于很多女性来说,产假政策要么不存在,要么不完整。
《南方都市报》一项超过3000位参与者(女性占8成)的网络调查显示,25.6%的受访者表示目前所在单位没有执行带薪休产假,32%的人表示带薪休产假期间只能拿到底薪。
综述,虽然职场女性“隐孕”并不违法,不过入职三天就宣布怀孕、结束产假便辞职的“小聪明”可能保障了自己的权益,但会导致企业今后在女性员工招聘方面更加苛刻,损害了更多女性的利益。而且员工和公司不应该是对立的两方,而是携手合作的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缺一不可。没有独输,只有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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