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东莞女子怀孕后被辞退!如果是你会怎么办?
职场中
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如果你在公司遭遇不公正对待
你会怎么办?
日前
东莞塘厦女子小玲(化名)向时间网小编反映称
她因为怀孕后多次请假
被公司老板以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为由辞退
2018年3月26日,小玲进入塘厦镇中品产业园一家工程公司,由于是个小公司,双方并没有签劳动合同。5月16日,小玲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6-7周,随后告诉了公司。此后,小玲曾请假2次去医院检查,公司老板都同意批准了。
6月22日,小玲因为突然出血要住院保胎,情急之下就用电话向公司负责人请假。4天后,当小玲回去上班时,老板找她谈话,让她以后在家专心休息,不用再来上班了。
小玲认为公司不能辞退孕妇,并要求结清工资。公司表示试用期不符合条件,可以辞退。在塘厦人力资源分局的介入下,小玲最终只拿回了2个月的试用工资。
女员工:试用期意外怀孕被辞退
老板:不符合录用条件
据小玲爆料,公司在辞退她时,老板与她有次谈话,内容大概如此:
谈话过程
1.一开始双方很客气,寒暄之后,老板说小玲有身孕需要多加休息,在家待着就好,不用来公司。小玲要求老板把话说明。
2.老板觉得小玲怀孕之后请假太多,工作没办法做,公司又需要经营,只能让小玲不要来上班。小玲表示,每次请假公司都是知道的,同意了的,并没有耽误工作。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
3.小玲知道自己被“炒了”,提出劳动法规定“不能辞退孕妇”的说法,老板回应说试用期员工不符合条件,是可以辞退的。小玲觉得被辞退的话,必须要结清工资,并希望能让劳动局介入。公司表示没问题都可以。
最后,在当地人力资源局的介入下,小玲还是被公司以“不符合条件”的说法辞退,拿到了2个月的试用工资,没有任何赔偿。
争议一: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
可以只凭老板一句话吗?
因为怀孕请假多没法做事,小玲被辞退,工程公司给人力资源局的说法是“不符合录用条件”。怀孕女员工被“炒鱿鱼”,可以只凭老板一句话吗?
时间网小编了解到,为了保护职场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职场孕妇有倾斜保护,企业确实不能随便辞退怀孕员工。
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包括孕妇),但企业得提供证据,证明孕妇员工不符合岗位的录用条件。
争议二: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
员工怎么办才好?
由于小玲所在的工程公司不够正规,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你来上班吧”和“你不用来上班了”都只是老板的一句话。
其实像这种情形,在东莞并不少见。那么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要如何维权呢?
时间网小编了解到,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规定,只要你手中有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保的记录、公司发放的“工作证”、招聘报名表或登记表等凭证,都可以认定你和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是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如果你被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
可能有人会问,公司不遵守怎么办?别方!小编咨询了东莞政府服务热线“12345”,得到的回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选择离自己最近的劳动仲裁庭,到场填写资料,提出申请(免费,花费时间较长)。
如果你还有其他职场纠纷
可以拨打“12345”热线
转人力资源专线,进行投诉和举报
当你面对职场不公时
要会运用法律武器
保护自我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