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女子人流手术致子宫小肠破裂
近日,保定市民王女士向燕赵都市报反映称,她的女儿王女士在清苑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人流手术,手术造成子宫、小肠破裂,导致腹腔感染,不得不开腹抢救,险些丧命。据清苑区妇幼保健院提供的相关材料显示,清苑区卫生计生局已责令医院免去该院陈某产二科主任职务,并暂停执业活动9个月;同时给予主管院长任某行政警告处分、院长王某诫勉谈话。
反映:人流手术给女儿带来身体和精神伤害
2018年5月底,王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就诊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上介绍称,女儿王某到清苑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人流手术,术前,当事医生陈某要求王某给她400元,并开始手术。术后王某觉得腹痛,当事医生陈某说没事,并让患者回家休息。之后,王某持续腹痛难忍,医生陈某要求其做了检查,查出子宫穿孔。随后陈某联系了她在河大附院的一位熟人,让患者王某到河大附院急诊检查,查出了刮宫术后子宫、小肠破裂,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医生随即下了病危通知书并进行开腹抢救,切除部分小肠并子宫缝合,因高烧不退在抢救室治疗了5天。
王女士说,事发后,女儿的精神状况也出现了问题,当地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出具的参考诊断有重度抑郁症症状。
院方:当事医生主任职务被免 主管院长受行政警告处分
5月28日,记者来到清苑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采访核实。该院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显示,该院相关负责人接到当事人亲属反映后,引起院领导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查,患者亲属与当事医生为同学关系,私下找到时任产科主任陈某要求做刮宫手术,双方均没有按照医院正常诊疗流程进行处理,(当事医生)擅自为王某进行了手术,术后患者腹痛被诊断为子宫穿孔。之后,当事医生陈某与患者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患者家属)找到该院要求进行相关赔偿。
根据该院提供的情况说明,时任产科主任的陈某对事发经过予以承认,但否认曾经接受了患者400元费用。此外,医院同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调查期间,患方曾采取过过激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清苑区卫生计生局党委会决定,免去陈某产二科主任职务,暂停9个月执业活动处理,并责成其做出深刻检查;同时,给予该院院长诫勉谈话、并向局党委做出深刻检查;给予该院主管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并责成作出深刻检查。
同时,清苑区卫生计生局要求清苑区妇幼保健院对照问题,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制和医德医风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燕赵都市报 记者 李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