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皮肤瘙痒导致胎死宫内,发出警告!

文 / 关爱女性身心健康
2018-03-04 16:07

怀孕期间皮肤瘙痒导致胎死宫内,发出警告!

奇痒无比

怀孕期间的孕妇注意了,孕晚期尤其是孕30周以后,当你出现持续性皮肤瘙痒,一般开始于手掌和脚掌,再是双下肢、上肢、腹部皮肤,严重最后发展至面部,瘙痒尤其是夜间加剧,白天轻,出现这种情况,家里老人都会说,这是带来的胎毒,从而导致皮肤痒,这是一种严重的误导,一旦出现此症状,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可能发生了一种孕期非常严重和凶险的妊娠特有的疾病-----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

怀孕期间皮肤瘙痒导致胎死宫内,发出警告!

看下文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发病率很低(0.1-15.6%),有明显的地域和种族差异,我们科去年一年也就收治大概不到100例这种病人,它的病因目前尚不清楚,可能与女性激素水平有关,非常凶险,它会导致胎儿缺氧甚至死亡可能突然发生,防不胜防,主要临床表现:

1、妊娠瘙痒 四肢开始,条状抓痕,产后24-48小时缓解。

2、黄疸 轻,临床上大部分患者没有黄疸的临床表现。

3、脂溶性消化不良 胆盐分泌不足所致,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等,有的患者表现不典型。

临床诊断标准:

1、 妊娠期皮肤瘙痒 (排除妊娠期皮肤病)

2、 血清胆汁酸升高或合并转氨酶轻-中度(正常值的三倍左右)升高(排除肝胆系统疾病及其它重症肝病)

3、 可伴有轻度黄疸。

4、 脂溶性消化不良。

5、 ICP需要产后进行回顾性修正诊断:ICP症状及其生化异常在产后迅速消失或恢复正常,产后10天复查肝功能及胆汁酸水平。若生化异常产后6周仍持续存在,需排除潜在肝胆疾病。

临床分度:

1、轻度 血清总胆汁酸≥10-40umol/L;临床症状以皮肤瘙痒为主,无明显其它症状。

2、重度 血清总胆汁酸≥40umol/L;临床症状瘙痒严重;伴有其它情况,如多胎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复发性ICP、曾因ICP致围产儿死亡者;早发型ICP。

怀孕期间皮肤瘙痒导致胎死宫内,发出警告!

重视妊娠期瘙痒

妊娠35周及以后,ICP胎儿进入死亡高峰期,(在临床上我们接诊这种疾病的孕妇,会充分向孕妇及家属交代病情,并不是住院了就保险了,其次,我们医务人员在治疗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重视死亡之首,就是一个不规律的宫缩,或者是羊水污染,因为体内胆汁酸高,刺激子宫收缩,它这种宫缩持续时间可能长达1分钟以上或者2分钟,而孕妇却不觉得有腹痛,有宫缩,所以,绒毛间腔不能及时更新,导致胎儿宫内缺氧,甚至胎死宫内,而且会导致孕产妇凝血功能障碍,导致产后出血)所以,我们临床妇产科医生及孕妇一定要重视妊娠瘙痒,以便早期诊断,注意监护评价病情,实时监测宫缩及捕捉胎儿缺氧征兆,予药物治疗,适时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