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炸食品吃多了会提高患有癌症的风险?熏制食品也不能多吃?
油炸食品忌多吃
色泽金黄、香脆可口的油炸食品是深受人们喜爱的食物之一,尤其是年轻人与儿童更为喜欢。但过食油炸食品于健康有害。
食用油一旦经过高温加热,会产生致癌物质。经常食用带有这类物质的食物增加了患癌症的危险。
食用油反复使用,多次高温加热,颜色变黑、变黏和其中生成的被碳化的食品残渣,都含有较高的有毒物质。这类物质是“制造”癌症的病源,尤其是胃癌与其关系密切。油炸食品严重破坏了食物中的营养素。油在高温下不仅会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A、维生素B和脂肪酸,而且破坏了食品本身的营养成分。它能改变脂肪的分子结构,影响人体的消化吸收。例如用炸制品喂养动物数月后,会发生营养缺乏病和生长发育停滞、肝脏肿大,并普遍出现胃溃疡和乳头状瘤,可能诱发乳腺癌。
高温油会使脂肪本身发生热解,产生苯并芘类致癌物质。
因而,为健康起见,油炸食品是不宜经常食用的。
忌常吃熏制食品
熏鱼、熏鸡、火腿、腊肉和熏肠等熏制食品风味独特,香气诱人,在许多地方都是家常风味食品。然而,常吃熏制食品潜伏着致癌的危险,消费者对此应充分了解。
熏制食品中含有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其中的3,4-苯并芘有很强的致癌作用。其来源有:熏烟中含有这类物质,在熏制过程中能污染食物;肉类本身所含的脂肪在熏制过程时如果燃烧不完全,也会产生苯并芘;烤焦的淀粉也能产生这类物质。
从煎烤或烟熏的牛肉、鱼等表面切下的焦痂物质致突变性更强。在煎烤的动物性蛋白如牛、猪、羊、鸡、鱼的肉类、蛋品及加工产品咸肉、火腿等中都能检出此类物质。
熏制食品致癌性的大小决定于许多因素:吃得越多,危险越大;与熏烤方法有关,熏烤时食物不宜与火直接接触,熏烤时间不要过长,尤其不能烤焦;肉类熏制品中致癌物质大于淀粉类熏烤食品,如烤红薯、面包等含量较小。因此,人们对待熏制食品,特别是肉类熏制食品时,应从尝尝风味的角度偶尔为之,不宜经常、大量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