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 医院准入:肿瘤创新药的“最后一公里”

文 / 健康点
2018-03-12 10:19

即便已经陪同母亲走过五年抗癌路,在找药这件事上,陈松(化名)还是有些吃力:由于省级医保要求控费,医院在年底做了限药调整,陈松母亲的主治医生给他指了两条路:要么通过社会渠道购药。但外购药可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需要完全自费承担;要么去较小的医院托关系开药,但小医院可能因为采购经费的增加,引来医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问责。

然而,对于陈松所在的工薪家庭而言,两条路都显得有些艰难。

▵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困局:医患两难的谜团

今年一月,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目前对于药占比、耗材占比和医保控费指标存在“一刀切”问题,部分大医院“买药难”成为新问题。

作为近年来医改重点工作之一,医疗控费本是利国利民的积极举措,初衷在于遏制过度医疗,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然而,由于缺乏精细化管理,一部分大流量医院年底“超支”压力凸显,只能通过限制用药等方式来控制费用增长幅度,导致患者“开不了药”。

这样的窘境,在用药费用本就相对较高的肿瘤领域尤为突出,不仅是岁末,甚至贯穿全年。

2017年,健康点携手中国抗癌协会康复会联合发起的“中国肿瘤患者服务升级”课题研究显示:“33%的受访患者及家属反映,抗肿瘤创新药在很多医院内配不到药;30%的受访者表示,受制于药占比以及医保总额控费的压力,需要多次去医院配药。”这表明,即使在国内获批的创新治疗方案,仍然存在医院内配不到药的情况。

正因这样的原因,陈松一直为身患晚期肺癌的母亲,奔波于各大医院间。母亲患病五年有余,出现肺癌脑转移,原抗癌药也出现了局部耐药,今年要随时准备换新药。尽管其使用的抗癌药已在2018年初进入了辽宁省医保目录,但他遇到的实际状况是,医院要么没有进药持仓,要不进药后以各种理由不给开药。

无奈的不仅是患者。“医生们其实也没办法。”陈松苦笑道。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有不超过1200种药物目录的指标限制,如果医生完全按需开创新药处方,意味着医院采购费用大幅上升。“新进一款药,就要出去一款药,哪款药愿意乖乖让出市场啊?”

医保部门也感到很无奈。辽宁等地社保部门有关人员告诉健康点,由于经济增速放缓,再加上医保资金吃紧,多个地市为了“省钱”,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更新并纳入抗肿瘤创新药之后,并没有随之同步更新。同时,每家公立医院都有设定的医保报销额度,超出部分则由医院自行承担。各级卫生部门则将药占比、医疗总费用控制与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挂钩。

各方都有自己的苦水,汇在一起,便成了一滩搅不清的泥潭——医院药品采购只能“唯低价是取”,导致公立医院不予开具进入国家目录的创新药物处方。而对陈松这样的患者及家属而言,就成了怎么也想不通的谜团。

▵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破局:救命药的“最后一公里”

事实上,对于陈松这样的患者及家属而言,医保、医院多方的“经济账”太过遥远。他更关心的是,如何把母亲的病看好,如何让母亲留得再久一点。至少,不能因为“等不到药”而让母亲陷入绝境。“明明有药却不能用,你说多冤?”

如果不走公立医院的用药渠道、完全不能报销的话,陈松的家庭月收入约1万元/月,在母亲2.5万元/月用药费用面前显得捉襟见肘、入不敷出。而慈善援助申请要求年用量满足四至五个疗程、花费十万余元,母亲的用药条件也不符合。

用陈松的话说,抗肿瘤创新药于母亲而言,是“和命运之神战斗时最后的底牌”。而陈松的无助只能寄希望于手握“底牌“的医疗机构。

其实,在帮助肿瘤患者更快用上新药、用上好药方面,国家正在积极行动。2017年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通过“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品创新和仿制药发展”等要求,推进公众临床需要的满足力度。随后,国家食药监总局、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先后发文予以落实,从上游的新药临床研究,到中游的药品审评审批,都为创新药惠及患者开了很多“快车道”。此外,创新药进入医保的步伐也逐步加快。2017年2月,人社部公布了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并在7月又公布了通过谈判而纳入医保目录的36个专利药,其中包括15个肿瘤治疗药,涉及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常见癌种,给提高创新药可及性创造了更多想象空间。

然而,创新药的 “医院准入”却与注册准入和医保准入尚存在脱节,新药进入患者用药这个“最后一公里”,还未真正实现畅通。

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宣武医院胸外科主任支修益表示,2017年,国家人社部已经公布了新一批的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但部分省市卫生主管部门没有及时对“药占比”等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导致相当部分医院没有引进这些创新药,造成肿瘤患者只能在医院自费药房购药,或者在社会化药店自费购药,没有真正享受到创新药进入国家基本医保目录的惠民政策。

“怎样才能让我们患者在需要的时候就能买得到药、买得起药呢?”陈松的疑问,事实上也正是行业及学者们的期待——创新药物对于癌症患者延长生命、提升生存质量至关重要,为创新药释放更多政策红利,给予更多空间。在“价值医疗变局——中国肿瘤患者服务升级”研讨会期间,中国抗癌协会康复会会长史安利建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颁布医保目录以后,需要主动对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立医院,各级卫生主管部门也要相应调整对医院的考核体系,这样医院才能真正把这些药品纳入到医院目录里面。”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马爱霞则呼吁:“可以通过为创新药物设立特殊政策,使其不占医院药占比和医保总控额度,从而提高患者在院内的药物可及性。”

张辰姿|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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