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可致肝损伤?一般肝病人群抗炎期间如何自我防护?

文 / 肝博士
2020-02-11 16:28

有报道指出,新冠肺炎中近50%出现肝功能异常。在新冠肺炎的临床诊治中,新冠肺炎患者肝脏酶的升高比例是非常多的。

近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肝癌研究所团队发表在bioRxiv的研究表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患者的肝功能异常可能不是由于病毒与肝细胞结合,而是由于病毒与胆管细胞结合致后者功能障碍,以及其他原因所致,如药物诱导的和全身性炎症反应引起的肝损伤。

从最近的报道中可以看出,肝脏损伤是严重病毒感染时的一种临床表现,部分患者会出现肝功能异常。

那么,对于我们一般肝病患者新冠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如何进行自我防护呢?

首先,若没有感染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需要持续用药的患者切不可擅自停药或不按要求复诊。

肺炎流行期间若需要复诊或取药等,提前与自己的主管医生联系,确认是否必须到医院检查或取药;查看医院发布的通告,确认是否调整门诊时间等,提前做好网上预约。去医院的路程及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注意手部卫生。

其次,日常生活中做好个人防护。少出门,少聚会;勤通风,勤洗手;按时作息,合理膳食,适量室内运动;出门带口罩,避开人群密集地。

如果,肝病患者发现怀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或已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怎么办呢?

首先,不要惊慌。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根据病情及时就医。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疾病史、目前使用的药物,近期的活动地点,以及有症状后接触过什么人,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査。出现症状后,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果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对有症状的家庭成员居住地空气和经常接触的地方、物品进行消毒。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疫情防控已进入最紧要的关头了,各地的输入病例基本已控制住,后面病例是否持续上升或下降出现拐点,需要看本地感染病例是否能控制住。希望大家继续做好自我防护。

大家加油!武汉加油!中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