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生活春季肝病好发,“大小三阳”都应复查!
春天,发生肝病或肝病复发的患者会较其他季节多。因为在春天,肝气旺盛而升发,人的精神焕发。可是如果肝气升发太过或是肝气郁结,都容易损伤肝脏。
慢性乙肝病程漫长,病情进展是一个由量变向质变发展的过程。无论您是暂时不需要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已经开始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的患者;或是达到了临床治愈标准可以停药的患者,有一件事儿必须要重视,那就是——定期复
乙肝病毒携带者定期复查掌控疾病进展
当医生告诉您“目前不需要药物治疗,定期复查”时,恭喜您只是病毒携带,这时可千万不要把医生的随访建议丢到九霄云外去。因为肝脏被称为沉默的脏器,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往往没有任何症状,如果等到出现症状再去医院,估计有您后悔的。所以无论您自我感觉怎样,都应该定期检查身体,防微杜渐。
第一要定期检查肝功能,肝功能正常与否是区分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的指标。一般说来,每3-6个月应复查一次肝功能。
第二要检测病毒复制的指标如乙肝五项、病毒定量检测(HBV DNA)等,对于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每年查一次病毒学指标可以了解体内病毒复制的情况。
第三要复查腹部超声,通过超声检查可以推测长期病毒感染对肝脏的累积影响,有助于发现潜在进展的肝纤维化以及肝内的恶性病变。
第四要查血清甲胎蛋白,它是肝癌比较特异和敏感的标记物。对于年龄大于40岁,或有肝癌家族史的携带者来说,最好半年查一次甲胎蛋白、腹部超声,对于小肝癌的早期诊断非常有益,及时的治疗可显著提高疗效。
第五要查血常规、尿常规。病情一旦进入肝硬化阶段,血象的改变往往可以提示病情的严重程度。如早期肝硬化阶段,血小板轻度降低;中晚期的肝硬化,脾功能亢进,全血均下降;如果单纯血红蛋白降低,要注意有无消化道出血现象。
治疗中定期复查可优化治疗预测耐药
如果您已经开始接受了干扰素治疗或者核苷类抗病毒治疗,药物疗效、耐药等问题就会随之而来。抗乙肝病毒药物是否达到疗效,是否产生耐药,主要依靠治疗期间的生化学、病毒学和血清学检测指标。
接受干扰素治疗或核苷类抗病毒治疗复查原则有些不同:
干扰素治疗的复查原则是监测疗效、发现不良反应:肝功能检查在治疗开始后每个月检测1次,连续3次,病情改善后每3个月检查1次;病毒检查在治疗开始后每3个月检测1次;乙肝两对半检查在治疗开始后每3个月检测1次;血常规检查在治疗开始后的第1个月内,应该每1-2周检查1次,以后每月检查1次;此外,还应每3个月检查1次甲状腺功能、血糖、尿常规等指标。
核苷类治疗的复查原则是监测疗效、发现耐药:肝功能检查在治疗开始后每个月检测1次,连续3次,病情改善后每3个月检查1次;病毒检查在治疗开始后1-3个月检测1次,以后每3-6个月检测1次 ;乙肝两对半检查在治疗开始后1-3个月检测1次,以后每3-6个月检测1次 ;根据病情需要还需要定期检测血常规、血清肌酐和肌酸激酶等指标。
治疗停药后预防复发
如果您达到了停药的标准,比如在接受至少一年的治疗后,如果转氨酶恢复正常,同时又实现了“双达标”,即乙肝病毒DNA检测不到、乙型肝炎e抗原血清学转换,再连续两次监测(每次至少间隔六个月)仍保持不变,可以停药了。这时候,密切监测肝脏生化学和病毒学指标,预防乙肝复发,定期复查首当其冲。
接受干扰素治疗疗程相对固定,一般为48周,停药后前3个月复查一次肝功能、HBV DNA、乙肝两对半;以后每3个月复查一次,坚持12个月;12个月后如病情稳定,建议每6个月复查一次。
核苷类抗病毒药物治疗通常需要长期治疗,停药后易复发,不可随意停药。
慢性乙型肝炎病程路漫漫,您要充满信心和医生共同努力,除按时、合理用药外,只有定期复查才能监控疾病的发展,以便获得最好的治疗时机及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