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过半

文 / 大河健康报社
2020-05-09 00:27

大河新健康融媒体记者 王嘉译

5月8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医保改革惠及民生”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有效减轻河南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河南省医保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 年11月5日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将参保城乡居民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河南省成为全国最先实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6个省份之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峻峰介绍,截至2020年4月30日,河南省高血压就诊62645 人,84456 人次,降血压药品总费用445.4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416.2 万元,医保报销245.7 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59%;糖尿病就诊 25909 人,36825 人次,降血糖药品总费用260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34.6万元,医保报销费用135.6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57.8%。

目前,河南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均已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实施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全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医保门诊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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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需用药但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

《方案》明确,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参保地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可享受此政策。已被纳入慢性病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仍按照原政策执行,不重复报销。

报销范围: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门诊降压降糖药物

高血压、糖尿病报销范围是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并按要求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超五成

高血压、糖尿病就医范围与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保持一致、统一管理,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依托,原则上以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可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要达到50%以上,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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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丨王丽娜

统筹丨王嘉译

编辑丨刘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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