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阿姨突发高血压,回家养病几天后竟被开除,工资还被扣了两千多
郑阿姨今年56岁了,去年10月份开始,她在连江县福德养老院做护工,是这个养老院的第一批员工。今年二月月初,她突发高血压晕倒,被院方送回了家。
此后,郑阿姨就一直在家里养病,直到养老院发放1月份工资的时候,郑阿姨的家属才发现郑阿姨1月份的工资被扣了,于是他们去询问养老院,得到的消息是郑阿姨已经被开除了。
被辞退后 工资为何被扣除2400元?郑阿姨的工资条上
有一栏为“一次性人头奖”,
而就是这个“一次性人头奖”
在今年1月份被扣除了2400元。
郑阿姨的家属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郑阿姨整整上了31天班,包括春节七天假期在内,也没有回家和家人吃过一次团圆饭。这次突发高血压在家养了几天病就被辞退,还被扣奖金,家属觉得挺心寒的。
记者随后和郑阿姨家属一起来到了连江县福德养老院,因为疫情管控的原因,记者无法入内。于是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养老院的院长。院方还解释了为何没有将郑阿姨送到医院的原因。
刘院长 连江县福德养老院:
郑阿姨血压比较高,吃不下一直吐,还是我们给她送出去医治的,医生当时跟她讲要吃药,她坚决不吃,说费用太高了。
院长还表示把郑阿姨辞退,
并不是因为郑阿姨身体不好,
而是郑阿姨没办法胜任这份工作,
院长称她拒绝做男性长者的一切事务,
包括给老人家穿衣服洗脚等等。
那么为什么郑阿姨是
从1月份被辞退呢?
刘院长解释是因为
之前没有男性长者由郑阿姨照顾,
后面才来了一个男性长者。
2400元属12月发放的奖金被收回那么,对于郑阿姨1月份的工资,刘院长告诉记者,养老院去年12月份给郑阿姨发放了一笔2400元的一次性人头奖,现在郑阿姨不在养老院内上班了,于是就把这笔奖金从1月份的工资里回收,转交到接替郑阿姨的护工身上。
因为郑阿姨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
所以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
养老院以郑阿姨无法照顾异性老人
为由辞退她是否有道理?
记者去询问了法律界人士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丁兆增副教授表示,劳动者虽然已经到了养老体系,但仍然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养老院单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违法解除劳务关系。
因此,养老院方面单方辞退
郑阿姨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上个月发放的奖金,
下个月在工资中收回,又是否合理呢?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丁兆增副教授:
用人单位发放的这些工资奖金,是劳动者劳动应当获得的报酬,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一种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将奖金发放给劳动者,用人单位无权以克扣抵扣的方式,将已经发放出去的奖金予以抵销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明显违法了劳动法律法规。
随后,记者将郑阿姨的遭遇反映给了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下来会介入调查此事。
我们也希望在人社局的
调查结果出来之前,
养老院方面能和郑阿姨
一家尽快协商出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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