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河北最新一批好工作来了……

文 / 河北长城网
2020-04-16 08:22

招聘速览

>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招聘公告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定州市中医医院关于2020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关于2020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廊坊市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方案

>平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高阳县人社局关于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报名的公告

>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专职普查指导员公告

>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告

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招聘公告

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河北省政府批准组建的新型科研组织,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是不纳入编制管理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建设研究院是河北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改革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重大战略部署。研究院致力于推动知识生产系统与知识应用系统的联结和贯通,组织开展产业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集成攻关,努力建设成为接轨国际、水平一流的新型研发体系,成为河北省产业技术研发转化的先导中心和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衍生孵化企业的重要基地。

研究院已于2019年9月成立,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副院长1-2名,热忱欢迎国内外有志之士应聘。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职责

(一)职位

业务副院长。

(二)职责

协助院长做好研究院发展规划实施、规章制度制定、产业技术研发计划组织、专业性研发机构建设与管理等,负责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科技成果管理,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性思维,熟悉国家宏观经济、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法规,深谙科技创新规律,对研究院技术布局、运行机制、发展方向等具有战略性构想。

3.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组织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具有较强的统筹规划和分析判断能力,熟悉新型研发机构组织运作模式和研发管理机制。

4.应具有理工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年龄原则不超过55周岁,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一流高校、知名企业、科研机构高级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具有相当资历的人员亦可报名。

5.两院院士和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优先;承担过国家级科研专项、获得过国家科技奖励的应聘者,主持参与过大型科研机构组建、具有海外教育工作背景的应聘者优先。

6.个人履历业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一)应聘报名

1.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2.方式: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等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请应聘者填写《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招聘报名表》(可从省科技厅网站下载),并提交以下资料。

身份证、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任现职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科研论文、学术专著、获奖情况、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000-5000字关于研究院建设思路和工作设想的文字材料。

(二)资格审核

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人员名单,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综合测评

围绕政治理论素养、经济形势把握、产业政策认知、科技创新理解以及所提交关于建设思路和工作设想的文字材料,组织专家通过面试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测评。面试时需提供报名时相关材料的原件。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进行,并组织全面考察。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拟聘人选由研究院理事会聘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三年。

(二)待遇

按照我省研究院建设的有关要求,参考国内同类机构薪酬水平,提供具有吸引力的薪酬和工作待遇,具体标准面议。

六、其他事项

工作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人:王女士彭先生

联系电话:+86-0311-86252071

传真:+86-0311-85872326

E-mail:[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科技大厦711房间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公开选聘

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公开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45名,其中专职教师33名、专职辅导员12名。

一、学校简介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坐落在气候宜人、环境优美的避暑圣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东距秦皇岛市委市政府6公里,西距北戴河火车站3公里,南距北戴河海滨9公里,北距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2公里。

学校建校于1981年,由“中国环保之父”曲格平先生创建,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3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8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37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设有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生态学系等11个教学单位;设有环境教育研究所、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环境法咨询与服务中心等9个研究所。构建了以工学为主干学科,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学科发展格局,建设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保护支撑类”“环境人文艺术教育类”三大学科专业群,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在北戴河这方沃土,学校将努力建成“环保理念践行与示范基地” “全国环境教育培训基地” “环保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和 “环保新技术新设备展示基地”,为国家生态环保事业培养更多人才,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选聘人数和岗位

1、人事代理专职教师

共33名。岗位要求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人事代理专职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2、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

共12名。岗位要求详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人事代理专职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6月及以后出生。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即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

(6)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方可报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者方可报名;

(7)就读学校条件:本科学历为博士单位或国(境)外名校或省级骨干大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专接本、专升本);研究生为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国(境)外名校毕业(学制2年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2、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本硕均为普通全日制高校(不含专接本、专升本),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及以后出生);

(8)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方可报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2020年8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者方可报名。

(三)特殊说明

1、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我校网站(www.hebuee.edu.cn)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寻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0335-7815764(刘老师)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20年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打印填写。

(3)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学术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1寸免冠照片;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5)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以如下方式命名:“XXX岗(指报名的岗位代码)-姓名-XX大学(指硕士毕业院校名称)”。

(7)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三)资格审核

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本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四)测评考核

1、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测评考核主要针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养、学习(及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测评考核的具体方式将另行发布。发布途径为我校网站(www.hebuee.edu.cn)和微信公众号。

3、考核结束后,成绩合格人选在我校网站上发布。

(五) 考察、体检、公示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我校另行选聘。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www.hebue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刘老师 满老师

咨询电话:0335-7815764 0335-781576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详情登录:

定州市中医医院

关于2020年度

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定州市公立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定政办〔2017〕92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医院用人需要,切实做好定州市中医医院新进人员自主招聘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0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7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20年定州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79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附表要求确定。

四、招聘组织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定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名处

联系电话:0312-5658115

资格初审:由定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党办室、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方案进行资格审查。

(二)准考证发放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地点:定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名处

联系电话:0312-5658115

(三)自主招聘人员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确定。考试当天在定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dzszyyy.com)发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面试及资格复审

面试工作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人员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性。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选拔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1.5:1(若面试人数不足,由定州市中医医院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批准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籍认证报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所需岗位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都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复审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考官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临时抽取相关专家组成,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考官,每组考官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总计不超过10分钟。

5、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学历较高者、有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优先)。面试结果当天在定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dzszyyy.com)发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由定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由定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中医医院网站或中医医院显著位置公示7日(含休息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定州市中医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拟聘用人员在考察、体检、公示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后一次性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自主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自主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自主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自主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自主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卫健局举报电话:0312-2560358

七、因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动,会及时在定州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dzszyyy.com)和定州市中医医院公众号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网站和公众号通知并做好个人防护。

附表:

2020年4月13日

详情登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定州市公立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定政办〔2017〕92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医院用人需要,切实做好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新进人员自主招聘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0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9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组织。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招聘人员采取自主招聘方式(笔试、面试相结合)。三、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20年定州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97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附表要求确定。


四、招聘组织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招聘报名处。
联系电话:0312-2382816
资格初审: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党办室、医务科、护理部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方案进行资格审查。
(二)准考证发放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后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地点:定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招聘报名处
联系电话:0312-2382816
(三)自主招聘人员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笔试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确定。考试当天在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面试及资格复审
面试工作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人员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性。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选拔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1.5:1(若面试人数不足,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经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批准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籍认证报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所需岗位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都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资格复审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考官由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临时抽取相关专家组成,按照招聘岗位学科设置考官,每组考官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总计不超过10分钟。
5、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60%+面试成绩得分×40%。(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学历较高者、有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优先)。面试结果当天在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显著位置公示7日(含休息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定州市妇幼保健院提出聘用意见,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自主招聘工作小组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拟聘用人员在考察、体检、公示期间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后一次性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自主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自主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自主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自主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自主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卫健局举报电话:0312-2560358

廊坊市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方案

根据医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学科发展计划,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人才。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二)热爱医学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情操;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四)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沟通能力;

(五)原则只招聘应届生,学历为全日制;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还需具备执业证、规培证。

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

四、报名方式

(一)可递送简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至廊坊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市医院行政楼三楼304室),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二)可发送简历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

五、招聘时间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7日

平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平泉市公安局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承德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职责

警务辅助人员12名,要求男性。负责协助民警承担巡逻盘查、治安防控、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民警处置指派的警情指令、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三、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应具有河北省平泉市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2日);

3.年龄在18至32周岁(18-32周岁是指:1988年4月12日-2002年4月12日出生);

4.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及有公安工作经历者(须由县级公安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

5.身高体重:身高1.70米(含)以上,其中:身高1.70-1.75米,体重需不超过80公斤;身高1.75-1.80米,体重需不超过90公斤;身高1.80米以上,体重需不超过95公斤;

6.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

7.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8.无文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其他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注:如时间调整将在公众号及时公告。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报名地点:平泉市人社局1楼

报名费用:每人100元(现金支付,缴费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

咨询电话:0314-6060480

现场审核要求:报考人员应出示本人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表一份(高中、中专无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近期小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决定。

(二)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顺序进行,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标准附后),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1000米跑合格或三项测试中合格两项及以上的视为体能测试合格。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2.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法律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有公安工作经历(须由县级公安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或退役士兵士官的笔试成绩加5分。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笔试通知单》为准;

3.面试:按照招聘人数1比2比例进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比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

如体检合格人数不满12人,则启动递补程序。递补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按1比1比例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有相关公安工作经历的(须由县级公安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五)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标准进行。对政审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

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中1-6名为劳务派遣辅警,7-12名为维稳大队队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制度办理录用手续,与承德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分为基础工资1680元/月(平泉市最低保障工资)、绩效工资600元/月(按平泉市公安局辅警考核办法执行)、工龄工资20元、特岗津贴每人每月80元(每满1年每月递增80元,最高不超过400元),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辅警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代扣代缴。聘用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照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4-6060480

监督电话:0314-6022226-8837

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考生随时登录平泉人社网查看相关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承德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四月十三日

详情登录:

有见习意愿人员:

为帮助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见习人员。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1、青年就业见习对象为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符合第一条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和青年退伍军人,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见习人员期限

见习人员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同一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青年就业见习活动。

三、见习报名

符合见习条件且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到高阳县就业服务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失业青年不提供);

3、《就业创业证》或该证件编号。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各见习单位岗满为止

地址:高阳县迎宾路中段路北,高阳县就业服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丹 陈雨彤

联系电话:6635351 6633350

附件:

1、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2、就业见习岗位年度一览表

详情登录:

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容城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强化新区应急救援与消防安全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新区建设发展,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消防安全工作。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4.男性,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无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疤痕,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5cm以上,符合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4月13之前出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人员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6年4月13以后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全日制大学生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4年4月13以后出生)。(以上年龄条件按照二代身份证出生日期为标准)

6.同等条件下,有部队服役经历者尤其是消防部队服役经历者、有汽车驾驶经验(B本以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审核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4月20日。

2.报名审核地点: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中队部

联系人:王队长,18931398393;

兰队长,19801899990。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现场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

(3)本人其他获奖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

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永久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考核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为3000米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3个科目,实行百分制(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满分为100分,体能考核总成绩=3000米跑*40%+仰卧起坐*30%+单杠引体向上*30%。

如有隐瞒身体情况导致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意外,由参考人员本人承担。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总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4.体检

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依次递补。

5.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及直系亲属进行政审,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体检、考察考核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五、录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由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工作需求从事灭火救援、社会救助及相关工作。

1.工资待遇:队员工资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包括:基本工资、高危补贴、岗位工资、年度工资、绩效工资等,考核奖励及出警补助根据当月实际情况发放。

2.社保:正式录用后单位按国家规定为专职消防员缴纳“六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中队日常出警、节假日、重大活动保卫任务将视情给予一定补助。

4.食宿:食宿和服装全部免费,由单位统一提供。单位日常生活设施一应俱全,配有健身房、篮球场、KTV、3D电影院、警营网吧、休闲娱乐吧、洗衣房等生活设施,保障消防员日常生活丰富多彩。

5.单位实行三班轮休制,每月休息8天,特殊情况请事假从每月休息天数中扣除。

6.每年享受一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六、附则

此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滦州市公安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滦州市政府研究决定,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2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22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1990年4月14日至2002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4、报名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嘉奖以上奖励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心健康,身高170cm以上,体重范围在标准体重的90%-130%之间[标准体重:(身高cm-80cm)*70%;单位为公斤];矫正后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及精神类疾病,无纹身瘢痕,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6、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说明

协助民警开展应急处突、反恐防暴、巡逻查控、重大安保活动及日常等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滦州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介中心(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日期:2020年4月14日开始报名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报名截止到2020年4月28日17点30分(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表》两份(可到http://www.luanxian.gov.cn/(滦州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中下载打印),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复印件;每人收取100元考务费

六、考试考核

(一)笔试

此次招聘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其他基础知识;

(二)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员不足招聘人员的1.5倍,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线确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及以上人选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退役士兵优先,条件再相同的,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优先。体检由滦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八、政审、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滦州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有关录用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进行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递补: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类学历

十、录用

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十一、人员待遇

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加伙食补贴加绩效奖,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录用人员与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总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http://www.luanxian.gov.cn/(滦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5-7187527

蔚县公开招聘

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及空白村乡村医生短缺的实际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医务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专业对口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坚持“县招乡聘村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35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

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未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自愿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确定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三)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四)报考人员必须专业对口,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kyx.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受疫情影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在蔚县本地居住的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报名表》、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表、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近期正面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名考务费100元。

在外地居住的考生一律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考生请登录[email protected](密码:7212198)下载《蔚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名表》、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表、就业报到证及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email protected]。报名考务费100元(微信支付)。

报名地点: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蔚州镇牌楼西街84号 )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另一部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计算;笔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考点为准,笔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人数以1:2的比例限额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由具有面试资质的人员组成评委会。面试时,由参加面试的人员抽签决定次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评委当场打分、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必须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

1、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县委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执行,列入财政开支。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部过程接受县监察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有与拟招聘专业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予以递补。

七、服务管理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招聘人员按以下管理方法执行:

(一)聘用后,由乡镇卫生医疗单位对所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并统一安排到所辖村卫生室工作。

(二)聘用人员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以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聘用人员实行乡聘村用,由所在乡镇卫生医疗单位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其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按照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由所在乡镇卫生医疗单位负责。聘用人员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参加相应的组织生活。

八、其他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涉及到的其他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0313-7212127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313-7010940 蔚县监察委员会

详情登录

http://www.zjkyx.gov.cn/govaffair/content.jsp?code=741511465/2020-00766&name=%E5%85%AC%E5%91%8A%E5%85%AC%E7%A4%BA

责编:赵永刚 苏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