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确有专长考核方法发生变化,2017年后确有专长考核改变!
2017年是中医药发展崭新的一年,不仅有《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而且中医药事业乘着“一带一路”的东风吹向世界各地。作为中医药考核基础的中医确有专长政策也在这一年里发生了变化。
中医确有专长证书和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对比之下,无论是在考核方式和拿到的证书都相同,2017年以前考核合格以后拿到的是中医确有专长证书,是资格证书,可以作为考中医助理医师的凭证;2017年以后考核合格以后拿到的是中医专长医师证书,可以作为行医资格,备案开诊所或者到医院上班。
2017年以前,根据卫生部52号令和2007年出台的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确有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第二十条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2017年中医药法出台,作为其配套政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也相继出台:
第十八条 考核专家根据参加考核者的现场陈述,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围绕相关疾病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可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
第十九条 经综合评议后,考核专家对参加考核者作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疾病的范围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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