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痧的九大禁忌症
1.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全身水肿、极度虚弱或消瘦者禁刮。
2.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严重贫血、血小板减少症、白血病、过敏性紫癜等症禁刮。
3.精神分裂、抽搐等不配合刮痧者禁刮。
4.醉酒、过饥、过饱、过度疲劳者禁刮。
5.新发生的骨折患部不宜刮痧,待骨折愈合后方可在患部补刮。外科手术瘢痕处亦应在两个月以后方可局部刮痧。
6.孕妇的腹部、腰骶部、三阴交穴、合谷穴及妇女的乳头禁刮。
7.深静脉血栓(下肢肿胀,并伴有压痛感)患者不宜刮痧。
8.动脉血栓患者(颈部两侧刮痧出现深色突出的斑块)颈部两侧尽量避开不刮。
9.糖尿病坏疽及发黑水肿一碰就破皮的溃烂部位禁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