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输液时出现眩晕,那些使用说明书背后的风险……
导读
透过一个发生在医生身边的情形,我们就可以看到使用说明书未能描述使用风险的情况。
来源:医脉通
作者:码万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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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输液时眩晕,那是说明书背后的风险吗?
据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统计,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39万以上,每年药品不良反应有60%在静脉输液过程中发生。
作为一项重要的医改举措,吉林、安徽、浙江、江苏、江西、广西、深圳等多地已经陆续地控制或取消了医院成人门诊输液治疗。
业内很多人士一致认为取消门诊输液是为了遏制抗生素滥用,而且也该严格限制分级诊疗以后的抗生素滥用。
我本人也表示认同,静脉注射是常见最危险的给药方式,但却在治疗某些疾病和挽救生命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我想要吐槽的是:三甲医院对门诊输液患者的安全,看起来不够负责。
静脉输液治疗是现代药物治疗的一种重要手段,有一些药物通过口服或静脉注射等途径使用效果都不错,而有一些药物只能通过静脉注射方式给药。一般是否选择需要静脉输液,医生应从患者的临床表现和身体状况来决定,而患者也不要盲目地要求输液,应该听从医嘱,尊重医护人员决定。
比如治疗肺炎,医生处方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或盐酸莫西沙星片,患者一般均依从用药。当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注射速度较快、平时血压较低患者又没有正常进食的情况下,就极易在输液过程发生眩晕、甚至休克。这实属医嘱不到位,医护人员大意,对药性副作用缺少防范。
患者事后阅读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的使用说明书时,在注意事项中没有找到血压、血糖影响的相关提示,但医生在患者输液出现晕眩后,口头承认主要原因在于未及时叮嘱患者必须要正常进食。
透过一个发生在医生身边的情形,我们就可以看到使用说明书未能描述使用风险的情况。
医患关系办公室,应该全周24小时值班吗?
上面提到的门诊输液事故为例,从患者角度来看,过程极其危险,事后极其可怕。
事发当天是周六,患者家属联系了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发现该办公室的工作时间竟仅限周一至周五。由此,我们可以猜想:时至今日,医院对医患关系的不甚在意,竟然麻木到多严重的程度。
一般大众从媒体上了解的医患关系都是负面的、后果都是比较严重的,于是,我想到了一些问题:那些看起来已经不可调和的医患纠纷,是怎么一点点累积起来的?协调医患关系时,又怎样从事后处理走向事中努力和事前预防?我们不谈过于理想化的事前阶段,就重点说说事中,患者能找谁倾诉?
那些后果比较严重的医疗事故,迫使医院十分被动,而更高概率和频率的普遍比较简单的医疗事故,就常常私了、大事化小吗?在我看来,这样的院内生态、门诊生态很不健康,有必要深入揭露和研究。
背后还有一个更值得担心的问题是:纵然医患关系办公室二十四小时值班在线,但裁判员与运动员是同一个人。
在深化推进医改进程中,我们应该期待,一个突破单个医院层次的投诉与监督平台,对医院和医师行为形成更有力的震慑和约束,给患者和社会提供更透明并可信的倾诉之窗。这是个机制建设、制度博弈的问题,我们不仅需要工具,还需要合适的工作对象,付出更多的关注来扭转风气。
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这段话精辟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质的内涵是医方与患方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方”已由单纯的医务人员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全体机构和人员;“患方”也由单纯的求医者扩展为与求医者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从2000年至今,医患纠纷事件频发。大部分医护人员和患者均认为,医患之间一般或者基本上没有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度,除了患方的问题,医护人员也未很好地履行告知、照顾义务。
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地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我国几年前就施行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仍然是影响医患关系、医患矛盾升级的直接原因。
诊疗安全外,部分科室的健康隐患
容易引起医患纠纷的原因除了诊疗安全,还有一些科室的健康隐患。
患者感冒3天,去医院看呼吸科门诊,医生听诊肺部有啰音,建议做胸部CT。
当在CT放射室外排队时,发现有明显隐患:一是紧挨着放射室门外,排队人数太多,排队几个小时,而放射室的门并不紧闭;二是队伍中可能有肺结核疑似患者,一般都没人戴口罩,易发生交叉传染。
因为部分患者没戴口罩,一些人感到惶恐;当部分患者因为惶恐而戴上口罩时,再加上偶尔会咳嗽一声,其他患者便会投来异样的眼光。在我看来,一大群人站在CT放射室门口围着里面的一个陌生人等待,这种行为已经很能够说明他们对医院秩序管理上的不满。
增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也应在服务环节上做足功夫。
除此之外,我还想说一下中西医结合医院,尤其是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科室又相对全面,从名称上就已获得了大批群众的信任。但是细看医生处方,仍会发现一个本质问题:医师好像都是西医,写病历、开处方好像也用中医术语,用药包括中成药和西药等,在西医禁开中成药处方政策前,貌似并无人在意。
我认为中西医结合医院,还是应该从医师处方资格出发,理清西医部门、中医部门、中西医结合医师的关系。
只有中西医结合做到不是一锅糊涂粥,细分西医和中医部门的各自职能,才有希望将西医、中医两部门各自优势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