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管理:以祖传中草药秘方治病,导致被害人乌头碱中毒死亡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租用x县x镇x路一临街门面,私自开设诊所,为他人诊治疾病。事发当日上午,被告人周某某接诊被害人李某后,向李某开具了含有乌头碱的剧毒中药粉末。当晚,李某按周某某的要求服用中药粉末后出现中毒反应,后送x县人民医院抢救,次日4时15分,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x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李某的胃液、心脏血液以及生前服用的中药粉末中均检出“乌头碱”成分。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李某系乌头碱中毒引起循环呼吸衰竭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周某某的诊所内扣押了大量生川乌、生草乌、生马钱子等毒性中药。
二.被告人关于无证行医的供述
被告人周某某的供述,周某某诨名“周医生”。周某某没有任何行医证件。周某某在x县x镇血防医院旁开了“x苗药”店。店面没有制作专门的招牌,挂了一块白布,白布上的字样是:x山区中草药,主治:风湿、腰疼、腿痛、坐骨神经、腰间盘突出等,还画有人体穴位图。
周某某还印制了一些名片,名片正面内容是:x苗药、四代祖传中草药秘方、主治医生周某某、陈某(周某某的妻子,名字打印错误)地址:x血防医院门口;地址二:x镇搬运队4楼;反面内容是:主治风湿及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增生、颈椎病、坐骨神经痛、四肢麻木、肩周炎腰肌劳损、跌打损伤、腰间盘突出。
周某某没有办理过相关的证件。周某某用祖传秘方帮患者看风湿病、颈椎病、坐骨神经、腰椎病等,然后给他们扎针灸、开草药治疗。周某某使用的中草药有黑骨藤、草乌、青风藤、大救驾、土黄莲等;使用的中草药基本上都是周某某从x老家的山上采摘后晒干的。
三.被告人关于事发当日的供述
事发当日上午,李某来到了店面里,跟周某某说:“周医生,我的颈椎、腰椎、背部痛的狠,你帮忙看一下。”周某某跟李某确认了痛的部位后,首先跟李某拔罐。之后,周某某跟李某开药,开了7付喂水喝的大包中草药、14小包用草乌磨制的粉末和西药颗粒,在包药的白纸上写了具体的服用次数和方法。李某给了周某某200多元。
27日凌晨,张某就给周某某打电话说李某吃了药后,嘴巴麻,怎么办?周某某说搞点生姜和醋在身上擦。过了几分钟后,张某又给周某某打电话说李某全身都麻了,怎么办?周某某要张将李的手指全部击穿,让血流出来,肯定中毒了,马上送医院。早上5时,周某某得知李某死了。草乌是毒性药物,周某某知道不能滥用,不能吃多了,给李某开药时就凭眼睛和感觉开的。
四.证人证言1
张某的岳母彭某曾经在周某某开的药店诊病,扎了针灸,吃了周某某开的中药,后来就好了。彭某将该事情告诉了李某。事发当日上午,李某对张某说昨晚一晚上痛得没有睡,要张带他去x镇搞骨质增生的药。李某就骑摩托车搭乘张某、妹妹李某6到周某某的诊所。张某有事先回家了,李某、李某6就在店里搞药。张某到店里后,周某某给李某开了7付大包中草药、14小包粉末中草药、一包西药丸。
周某某收了280元。吃晚饭时,李某、李某2喝了酒。晚上11时,岳母彭某要张某跟周某某打电话说李某吃药后,全身麻。张某跟周某某打电话说了情况后,就要张某用白醋、生姜擦全身。张某照做后,李某还是没有好转。张某又打电话给周某某,周某某就要张把李某的十个手指刺穿,将毒气发出来。李某的手指被刺穿后,反而更严重了。张某就要刘某1跟其女婿打电话,送李某到医院去。凌晨1时,李某在县人民医院死亡。
五.证人证言2
证人周某(x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120接线员)、谢某某(x县人民医院医生)、李某某(x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医生)的证言,事发当日凌晨1时14分,有人拨打120说:“有一个人吃了药后,喝了点白酒,过了半个小时不舒服,现在某卫生院,姓李。”周某接完电话后,于1时15分通知值班医生谢某、护士肖某。过了两分钟后,谢某、肖某搭乘120从x县往月明某赶。
后来,周某又电话告知谢某,病人家属搞了一台车和120两头碰。当120急救车行驶到太子庙药厂公路时,一名男性病人被两人从路旁的越野车内扶了出来,谢某等人就把病人转移至120车上。病人被送到急诊内科后,家属说吃的药物里有川乌、草乌成分。凌晨2时,急诊科将李某分诊至重症医学科抢救。李某7采取了抢救措施,但是李某还是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家属叙述和患者的临床表现,李某符合乌头碱中毒。
六.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周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32382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