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到“未明码标价”口罩 质疑涨价反被打 官方:被拘罚款300

文 / 青峰财经
2020-01-30 08:05

随着“武汉疫情”的不断恶化,口罩成为了春节最抢手的消费品,每天各大商场和药店里,口罩的流动量甚至都高过柴米油盐这类食用品。疫情的危难之际,有不少黑心老板乘势涨价,虽然国家有规定疫情期间不得大势涨价行为发生,但是偷摸涨价的物品仍然是比比皆是。


从疫情爆发、武汉封城,再到全国各乡、各镇的封路、禁止探亲戚串门开始,超市里的物价早已经悄无声息地涨过年前的好几倍。还记得在昨日到超市里买一些日用品的时候,看到一颗大白菜就涨到30多元,这样的物价上涨是不是有些太快了呢?

不过在疫情期间,最受关注的消费品莫过于口罩的防护,口罩仿佛也成为了救命稻草一般重要。前几日的1月27日,朋友圈盛传“男子买到“未明码标价”口罩,质疑涨价反被打”的视频大火,一时之间此家药店口罩涨价的行为,也受到了众网友的批评。

在辽宁东港某药店内,辽宁东港市一名男子买到到“未明码标价”3M口罩,因为质口罩存在涨价行为和药店老板针锋相对。这名男子和店内人员理论的时候,药店店员表示口罩是“国家规定的价格”,如果有疑问可以退掉口罩,但是和药店另一名男子争论的时候,对方不仅恶语相对,还让男子(消费者)滚出去,并且还情绪暴怒地和消费者发生了冲突。

视频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后,也引起了当地市委的着手调查,在1月27日当晚,东港市的委网信办就通过官方微博,连续发布了两条落款为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公安局的情况说明和通报。其通告内容如下:

经查,涉事打人的药方为“东港市康益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东兴园分店,药方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槭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格资质,是属于一家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视频中质疑涨价的口罩为“3M”9002防颗粒物口罩,该口罩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范畴,其销售的价格为35元/个。

在销售的过程中,店主声称上述价格是“国家规定的”,同时还未对口罩的价格进行明码标价,也无法提供购买的发票和销售票据。该药店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项,包括《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里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散布、和捏造涨价信息,扰乱了市场秩序,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也属违法。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上诉药店依法从重、从快做出行政处罚。处罚结果为:拘留七天、并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