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一女子被取保候审,只因捕杀13只麻雀

文 / 平安吉林
2020-01-09 00:06

日前,敦化市森林公安分局第三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居民庄某某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获取狩猎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禁猎工具粘网捕杀省级三有保护动物麻雀。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庄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12月15日,敦化市森林公安分局第三派出所民警在管区内巡逻时发现,居民庄某某在邻居景某闲置的房屋前私设粘网捕鸟。民警在庄某某家中搜查出已经死亡的13只麻雀,并对捕杀的麻雀及非法狩猎的作案工具粘网进行了扣押,案件于同日立案侦查。

据犯罪嫌疑人庄某某供述,听闻民间偏方,麻雀头作药引能治疗丈夫的病,于是她便到市场上购买了粘网捕获麻雀。目前,犯罪嫌疑人庄某某因非法狩猎罪依法被敦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 “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全国“三有动物”包括麻雀、青蛙等共计1700多种,吉林省“三有动物”为393种。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来源:敦化新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