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通俗小说中,为何贩卖“房中药”的是胡僧?

文 / 读史品生活
2018-09-29 22:02

民间文学中多次提及类似“胡僧药”的名称。《金瓶梅词话》第四十九回《西门庆迎请宋巡按 永福寺践行遇胡僧》中,西门庆在永福寺遇到一位自称从“西域天竺国密松林齐腰峰寒亭寺下来的胡僧”,便向胡僧讨药,这胡僧说:

“我有一枝药,乃老君炼就,王母传方。非人不度,非人不传,专度有缘。既是官人厚待于我,我与你几丸罢。”

于是这位胡僧从随身携带的褡裢内取出了一个葫芦儿,倾出百十丸,并分付:“每次只一粒,不可多了,用烧酒送下。”又搬向那一个葫芦儿,捏了取二钱一块儿粉红膏儿,分付:“每次只许用二厘,不可多用。若是胀得慌,用手捏着两边腿上,只顾摔打,百十下方得通。你可节用之,不可轻泄于人。”介绍完药用之法后,这位胡僧又将其功效叙述一番:“服久宽脾胃,滋肾又扶阳,百日须黑发,千朝体自强。”

“胡僧药”实为房中药,中国的房中药历史由来己久,和道教的联系也十分紧密。而“胡僧药”由于携带人的特殊身份,可能就是来自印度。因为印度房中秘术曾在唐代和元、明时期传到中国,明代文献中就多有关于“欢喜佛”的记载。(欢喜佛:唯密宗所有,是佛教中的“欲天”、“爱神”,男身代表法,女身代表智慧,男体与女体相互紧拥,源于密宗“男女双修”的教义,表示法与智慧双成,喻示法界智慧无穷。)

明朝时期,文人小说对胡人的称呼多了“回回”一词。“回回”二字,首先是一种文化现象,其义为“伊斯兰教的”。“元代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所言之:‘回回田地’,即为‘伊斯兰国家’、‘伊斯兰世界’之意。”“回回”也是“回纥”、“回鹘”等词的谐音,又被理解为“回族的药方”,宋观则认为“回回”所表达的意思是“来自伊斯兰的药方”。

回回人的医药业很是发达,元朝统治者设置了专门掌管回回医药事务的回回药物院,以此来研究和推广回回药物。元代游记作家刘郁在《西使记》中也记载了“阿只儿”、“阿息儿”、“奴哥撒儿”三种特效回回药。

明朝初年,在中国出现的《回回药方》是在唐朝时期伊斯兰药方经由丝绸之路传入中国的医药百科全书,宋观在《回回药方考释》一书中指出,伊斯兰药剂师的制药方式多种多样,如浆、露等,还融合了中国医师常用的丸、膏等药剂类型。生活在明代中期的俞弁在其医史著作《续医说》卷十中记载有“番药”一条,而关于此条记录也出现在马俞的笔记《马氏日抄》中:

西域回纥部得思千城,产药十余种,皆中国所无,疗疾甚效。曰“阿只儿”,状如苦参,治马鼠疮,妇人损胎,及打扑内伤,用豆许,咽之自消;“回阿息儿”,状如地骨皮,治妇人产后衣不下,又治金疮脓不出,嚼碎傅疮上即出;曰“奴哥撒儿”,形似桔梗,治金疮及肠与筋断者,嚼碎傅之续上。回绝有虫如珠,毒中人则烦渴,饮水立死;惟过醉,葡萄酒吐则解。

西域地区的药物品种繁多,且有很多是中国所没有的,这些异域之药的药效极佳,基本是药到病除,传入中国后也为本土百姓所倾慕。由此可见西域医药之发达,在这种认知的基础之上,人们对携带神奇之药的胡僧总是带有崇畏之心,把他们看作救命神人的同时,也将他们视为欢愉的使者。在晚明私欲泛滥的时期,男性渴望巩固两性关系中“征服者”的地位,将目光转而投向房中药。他们不仅对本土药兴趣浓厚,也渴望尝试外来药品的药效,因此携带者外来药品的胡僧来到中土后,就逐渐被人们和房中术划上了等号,也就出现了“胡僧药”。

无论是经西域传入中土的“胡僧药”,抑或是中国本土药,它们的制药成分中都含有取自动物身上的特殊器官或者取自类似器官外形的植物,首先从象形的角度赋予它们激发欲望的能力,其次是在多次试验之后确定其效果。

除此之外,有学者考证“胡僧药”的成分中包含着来自域外的香料,并指出了它的功效,如严小青在《<金瓶梅>与明代用香之风》一文中指出“大多域外香料是芳香药材,具有活血化瘀、行气消食、化湿止痛、避秽助情等功效。”在宋观的《回回药方考释》一书中,也记载了《回回药方》中有“马而哈迷升哥而福方,义为殊砂软膏。升哥而福,是阿拉伯语词殊砂、铅丹的音译”之类的药方,这种药方在学界被认为是疑似用香料、朱砂、铅丹、硫磺等制成的房中药。

《金瓶梅词话》中胡僧在赠予西门庆壮阳药的同时嘱咐他用酒送服,在中国古代,酒是特别重要的助情帮手,俗话说“风流茶说合,酒是色媒人”。而西门庆对花酒也情有独钟,如“荷花酒”、“茉莉酒”等,酒中各式各样的花除了具有一定药效之外,还有着独特的涵义。


《金瓶梅词话》中多数女性的名字都带有一种花草类型,如金莲、春梅、惠莲、桂姐等等,这些女子名字所选取的植物都有特别的生殖意蕴。在生产力低下的上古时期,繁衍生息是第一位的,这种生殖崇拜首先就体现在人们对器官的崇拜,而男女的区别也体现在器官上的不同,“莲子”因其多子的自然属性而成为人们对生殖渴望的象征,而“梅花”、“桂花”等花常常作为女性的代名词,小说中金莲、春梅等女性也被刻画成淫荡形象。

授得“胡僧药”的西门庆更加荒淫无度,不仅在生理上得到了快乐,更是在心理上满足了自己对女性的征服欲望,内心渴望愈加膨胀,甚至转变为一种变态心理,最终导致纵欲致死。而潘金莲对西门庆的死也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这也正应了作者在西门庆死时所引的诗:“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名为“房中药”,反倒成了“催命符”。

在《金瓶梅词话》中,这位赠予西门庆性药的胡僧有如此的外貌:“生的豹头凹眼,色若紫肝,戴了鸡蜡箍儿,穿一领肉红直掇,额下鬓须乱柞,头上有一腪光檐。”这样的外貌值得玩味。

尽管胡僧己然成为房中术的象征,但其身上的教化色彩也没有被文人遗忘,在《古今小说》卷二十九《月明和尚度柳翠》中有关于胡僧识得菩萨墓的描写,法空长老在度化柳翠时,借观音菩萨化身妓女来普度众生的故事劝诫她:“当初观音大士,见尘世欲根深重,化为美色之女,投身妓馆,一般接客。凡王孙公子,见其容貌,无不倾倒。一与之交接,欲心顿淡。因彼有大法力故,自然能破除邪网。”

后来菩萨死于非命,被乡人埋葬土中。有胡僧见其墓家,忙合掌作揖,乡人见到胡僧行如此大礼,告诉他这是娼妓之墓。胡僧说道:“此非娼妓,乃观世音菩萨分身,来度世上淫欲之辈,归于正道。如若不信,破土观之,其形骸必有奇异。”里人果然不信,忙开土破棺,见骨节联络,交锁不断,色如黄金,方始惊异。因就家立庙,名为黄金锁子骨菩萨。这叫做清净莲花,污泥不染。

胡僧在感知到墓家中所埋之人为观音菩萨后,表现出极大的敬意,在里人不理解的情况下将“锁骨菩萨化娼济世救人”的真相揭示出来。“锁骨菩萨”的故事在中唐后期颇为流行,因菩萨眼见世人执迷不悔,故化身凡人,说教劝诫,救人于水火之中。

小说中法空长老也借此故事点化柳翠早日从尘世欲海中脱身,若继续执迷不悟,则生生世世永无超脱轮回之日。“锁骨菩萨”的形象并非佛经原有,是经过中土化的菩萨名号,《长阿含经·大本经》中记载:“佛祖释迎牟尼有三十二异相,其中第八相即钩锁骨,骨节相钩,犹如锁连。”

而“菩萨化娼救淫”的行为看似与日常人们所认知的佛皇中的形象大相径庭,实际上是存在佛理基础的,《维摩诘所说经佛道品》中便有直接的说明:“或现作淫女,引诸好色者,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道,斯乃非欲之欲,以欲止欲,以楔出楔,将声止声。”这是佛教法门诸法平等的主张,“以欲止欲”的背后正是佛家度化众生的慈悲情环。

“以色身来解救苍生”并非我们表面上所认知到的僧人群体的道德败坏,而是实有记载。元朝之后,藏传佛教大为流行,无上瑜伽是藏传佛教中的最高修持,只有修行达到一定程度方可运用此法。无上瑜伽部倡导“双修双运”,因而出现很多“阴阳双身像”、“欢喜佛”。

这种“阴阳双身像”由男女二人构成,男为阳,被称为“佛父”,女为阴,被称为“佛母”。男女双身分别代表气与血,二者相互拥抱交媾的姿态则象征着“气血相依”的规律。

“慈悲”与“智慧”是佛法的基本义理,这同样也体现在“双身佛像”上,男性是慈悲的象征,女性代表着智慧,两者的结合便是“慈悲”与“智慧”的完美融合,而非其外在表象所展示出的形态,二者的结合与“淫色”毫无关系。

但佛门之外的人往往被双身像的外表所迷惑,认为其在诱导人们无节制的淫欲,密教的最高境界是超脱于世俗欲望之外的,修持者最终会感受到“乐空智慧”的乐境,从而实现生命的升华。

但藏传佛教的教义明显触及程朱理学禁欲主义的底线,奉行程朱理学的学者自然不会任由此类所谓的修行方法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要想立足中原,就必须有所依傍,僧人们利用佛教教义中与道家所倡导的“自然而然”的观念相结合,顺应晚明世风,立稳脚跟。

来稿/牧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