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药物入国家医保 专家呼吁尽快落实惠及患者
2017年9月1日,继今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第4次调整,以及人社部公布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准入结果后,9月起,北京、天津、浙江、安徽、江苏、湖北、吉林、河南等多个省市将落实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此次医保乙类目录中新增36种药品,约半数为肿瘤用药,涉及乳腺癌、肺癌、胃癌等常见癌种。
其中,包括晚期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药物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相比进入医保前,不但药价降低,患者还可报销部分药费,患者每个月的药物花费仅为医保降价前的约一到二成。这对于显著降低乳腺癌晚期患者的治疗负担、提升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内分泌治疗花费少疗效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常委兼秘书长、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主任胡夕春教授介绍:“目前,很多适合内分泌治疗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还在使用化疗,从而不得不应对因化疗而产生的脱发、恶心、呕吐等副作用。内分泌治疗的疗效并不亚于化疗甚至更优,且对正常细胞的影响小、副作用少。此外,因使用方便还可减少住院治疗的麻烦,使患者更有尊严的生活,并与家人共享天伦时光。氟维司群是十年来唯一获批的晚期乳腺癌内分泌药物,也是目前为止唯一有总生存优势的晚期乳腺癌内分泌药物。相信随着医保制度的不断优化和完善,更多激素受体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可以从氟维司群治疗中获益。”
2017版国家医保目录推出后,对于抗雌失败、绝经后激素受体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无疑是个好消息。
对于大部分省市,本次医保报销比例高达60%-90%(医保限制:芳香化酶试剂治疗失败后的晚期、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在各省市落实后,患者不但可用到降价后的药物,还可享受医保报销,大大减轻了患者的治疗负担。按照通常进入医保乙类目录药品60%-80%的报销比例推算,患者每个月的内分泌治疗花费仅为医保降价前的约一到二成。与化疗相比,每月治疗花费约为化疗的三分之一,每人每年可减少医保支出约10万元。
内分泌治疗惠及晚期乳腺癌患者 呼吁省级医保尽早落实
乳腺癌是严重威胁全世界女性健康的第一大恶性肿瘤,预计2015年中国新发乳腺癌病例达27.2万。在每年新发乳腺癌病例中3%~10%的患者在确诊时即有远处转移,早期患者中30%~40%可发展为不可治愈的晚期乳腺癌。因此,如何制定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治疗方案从而达到最佳疗效成为患者和医生关注焦点之一。而数据显示,约65%乳腺癌患者为激素受体阳性患者,晚期患者中此类患者也占有较多比例,国内外指南均推荐此类患者优先考虑内分泌治疗。此次国家将晚期乳腺癌内分泌药物纳入医保,可见国家对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到2030年,实现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的目标”的决心。
据了解,浙江、天津、北京、青岛、苏州等已成为首批落地执行国家新医保目录的省市,已做好无缝对接的准备,以便患者在短时间内即可享受到医保政策‘红利’。
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天津市肿瘤医院乳腺肿瘤科主任张瑾教授强调:“对于内分泌敏感的激素受体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目前欧洲使用一线内分泌治疗的比例高达80-90%以上,而我国患者内分泌治疗的比例可能不到20%。一方面,我国患者和医生对内分泌治疗认知低,另一方面,经济负担也是阻碍患者和医生选择内分泌治疗的重要原因。这次国家医保将晚期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药物纳入医保,不仅大大降低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对医生来说也可不用过多考虑经济因素就为患者制定合适的内分泌治疗方案。希望更多省市尽快落实新版医保目录,提升医保药物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及早惠及更多晚期乳腺癌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