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找到自我价值的心理疗法——价值澄清教学法

文 / 心理学说
2019-08-1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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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澄清(Values Clarification)教学法的基本前提是:任何人都没有正确的价值可以传达给其它人。这种教学法最早由瑞斯(L.E. Raths, 1966)和西蒙(S. B.Simon, 1972)提出来,主要目的是协助学生察觉并确定自己或他人的价值,在面对问题时,能有很明确的看法,以寻求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法。瑞斯等认为价值观念不明确的人,在生活上没有确切的方向,而且不知道如何运用时间,如果能够澄清个人的价值,才会朝向特定目的努力,并作出合理的思考判断。个人的价值观与其经验背景、思考方式等有关,其主观上的判断,不一定符合社会上的主流价值观点,所以学校教学进行价值澄清教学法,强调依学生个人的经验、思考、智能等,决定他所选择的价值,而不是提供既定的架构供其实行。

一种找到自我价值的心理疗法——价值澄清教学法

四个基本构成要素

瑞斯等人在其名著的开头就强调应促进学生对价值的思考,并为之提出四大构成要素:

1、关注生活 使人注意到那些自认有价值的生活中的事物,如情感、态度、目的等;并注意到致使价值混乱和生活复杂化的一般问题。

2、接受现实 原原本本地接受学生的一切,包括观点、兴趣、情感等价值观,以使学生坦诚地表达自己,但并不等于赞成。

3、激发进一步思考 在接受的同时,鼓励学生进一步综合反省各种问题,鼓励他们(1)作多种选择,(2)更好地意识到个人珍视的东西,(3)更好地选择和珍惜日常的行为。

4、提高个人潜能 通过价值澄清,可以使个人正视思考个人的价值问题,能更好地整合他们的选择、珍视和行动,有助于澄清技能的发展和自我指导能力的提高。

一种找到自我价值的心理疗法——价值澄清教学法

理论功能

瑞斯等人指出,正是上述理论假设和目的的设计,价值澄清教学可以产生8个方面的德育效果:

  • (1)使不良行为的强度和频率下降;
  • (2)反叛和骚乱行为(如吸毒、课堂骚乱)减少;
  • (3)自我概念、自信心提高;
  • (4)具有较成熟的价值观;
  • (5)学生学习风气日渐浓厚;
  • (6)人际关系改善,盲目冲动减少;
  • (7)缓和个人压力;
  • (8)师生关系改善。

瑞斯认为价值形成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七个准则:

三个阶段与七个准则

(一)选择(choosing)

1、自由的选择。

2、从不同的情境中选择。

3、经过考虑后才选择。

(二)珍视(prizing)

4、重视和珍视自己的选择。

5、公开表示自己的选择。

(三)行动(acting)

6、 根据自己的选择采取行动。

7、 重复实施

从上述价值观形成的过程来看,价值澄清教学法,与传统的灌输或注入特定的观念不同,它给予个人更多选择的自由和机会,去思考判断并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因此,价值澄清教学法相当讲求民主精神,尊重每个学生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非单一式观念灌输。教师营造出开放、鼓励、接纳与尊重的教室气氛,也相信每个学生都有作选择的能力,价值是在经验、生活中经由个人自由选择后获得。

一种找到自我价值的心理疗法——价值澄清教学法

二、价值澄清教学法的教学过程

价值澄清教学法的教学过程,可分成了解、关联、评价、反省四个时期:

1、了解期:

在于使学生了解所要学习或使用的相关概念,可以应用图片、统计图表、卡通、诗或画等引导或协助其了解,并鼓励学生提出自己所了解的情形与看法。

2、关联期:

指将了解期学过的相关概念,与正在学习的主题关联起来,再进一步澄清二者的关系。在关联期中,教师要利用价值澄清活动当作学习单元的一部份,引起学生的注意,又兼顾到第三期的准备。

3、评价期:

即是表达出对于情境、政策、事件等价值的接纳或偏好等。

4、反省期:

是指由学生反省个人所经验过的价值或感情,并公开表露与评量前面各期中他的喜好和情绪。前述三期主要是澄清个人的价值概念,反省期提供其自省的机会,使学生察觉到自己到底如何了解、思考、评价及感觉等。

一种找到自我价值的心理疗法——价值澄清教学法

从以上价值形成的过程,及价值澄清教学法的四个阶段来看,价值澄清教学法是透过教学活动的设计引导,提供学生选择的机会,形成个人主观认同与珍视的价值体系,进而愿意主动与公开表现,并将其付诸行动的一种教学方法。因此,在教学中,要应用各种技巧,并且透过所设计的活动实施。有关价值澄清教学法的各种教学活动非常多,有些非常精彩有趣,瑞斯等人(1966)便曾设计二十种活动,西蒙等人更编辑了七十九种活动之多。但归结起来,价值澄清法的活动型态,主要可以分为三类:(1)书写活动、(2)澄清式问答、(3)讨论活动。

三、价值澄清法争议

价值教学法的最大特色是强调价值形成的过程,珍视个人选择价值的能力,这也是最令人争议之处。由于注重过程且尊重个人所选择的价值结果,往往容易偏重个人情感,忽视价值的理性分析。虽然价值澄清法的重要性可以获得肯定,可是在理论的基础及实际实施时,也有若干的限制,相关的批评,主要的有下列五项:

1、缺乏坚实理论基础:

价值澄清法主要依据杜威的评价理论(theory of evaluation)和人文心理学的主张,认为「人能自由选择」,却无法提出令人信服的论证和说明。而且忽视社会文化的制约作用与积极价值,将会贬低教育的功能。

2、 教师的角色不明确:

价值澄清教学法强调教师是一个「引发者」(stimulator),主要是引起学生反应,但是不能决定学生反应的方式,也不能改变学生反应的内容,也就是教师必须保持「中立」。如果教师必须价值中立,不以理想的价值引导学生行为,那么教师的功能与任务,不免受到质疑。此外,如果学生的思想尚未成熟,自由选择便会显得不知所以。

3、 忽视行动情境的分析:

学生要公开表示他所做的选择,但是同侪的压力(peer group pressure),往往会使学生选择服从多数,而丧失了价值澄清的意义。

4、 缺乏结构化的价值体系:

价值澄清教学法只要求学生表达他们所持的价值观点,却不探讨他们为什么有那样的看法,那么在教学上,便无法得知应如何引导学生形成结构化的价值体系。

5、 只重视过程,忽视内容:

价值澄清教学法强调获得价值的过程,但却忽略各种价值有关的事实与知识说明。如果对很明显的错误价值,不加约束,那么社会体系将会分崩离析。

本文只是价值澄清的总纲,如需要了解全部过程,请在购买相关的书籍或资料!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国外网站,如有错误或侵权请联系作者。健康心理咨询,找心理学说!心理学说:普及健康心理学,推动全民心理健康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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