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霸王条款、中介隐瞒购房信息…洛阳发布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文 / 河南商报
2019-03-13 22:11

河南商报记者 付首鹏

3月13日,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举行“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报告,通报2018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购房、购车、装修、网购等问题集中,洛阳佳天下装饰、懿皇房产、现代汽车、保时捷汽车、滴滴代驾等上榜。

健身房霸王条款、中介隐瞒购房信息…洛阳发布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案例一】购买现代汽车,质保期内维修遇不合理收费

2014 年 2 月份, 黑女士在洛阳普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现代汽车,质保期 5 年或 10 万公里 ( 以先到为准)。

2017 年至2018 年车辆两次行驶中突然剧烈抖动, 导致熄火, 经查系柴油大泵总成损坏,需更换油轨、 高压泵总成、 喷油嘴总成。

提车时 4S 店告知消费者应支付4160 元拆解费用,否则不予提车。

2018 年 3 月 9 日投诉至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经调解, 商家纠正错误并补偿损失。

【案例二】办理健身卡,遭遇霸王条款

2017 年 5 月 30 日,熊女士在洛阳市西工区丽缘女子健身中心 ( 以下简称丽缘健身) 购买健身年卡一张,总价 2280 元。健身 3 个月后,熊女士因身体原因提出解约, 丽缘健身却答复称年卡一经办理不得退卡,但可以缴纳 200 元转让费给他人使用。

去年 5 月 18 日,熊女士投诉至 洛阳市消费者协会。 调解中丽缘健身负责人始终不露面、不接受消协对有关投诉事项开展调查。

当年 8 月 17 日,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对该案进行公开披露, 并依法将涉案企业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同时将该企业失信信息公开推送至洛阳市政府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将其纳入全市信用联合惩戒。

【案例三】经懿皇房产经纪公司购房,遭遇隐瞒真实购房信息

2017 年 12 月 27 日,洛阳懿皇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业务员向晋女士推荐揽翠城新房, 称卖方办不了贷款, 欲低价 60 万出售。 晋女士遂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懿皇房产公司分部交纳 3 万元定金, 办理手续时发现收据上并非懿皇公司专用章,而是“洛阳市正玺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缴纳房屋余款时又发现收款方为 “某村委会”,并获知该房屋为抵押房, 而要求退款时遭到拒绝。

去年 3 月 13 日投诉至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经调解, 洛阳懿皇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退费并补偿消费者损失。

【案例四】购买保时捷汽车,发现新车有维修记录

2017 年 5 月 4 日,王先生在洛阳轩宇睿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简称洛阳保时捷中心), 花费 70 余万元购买一款保时捷汽车时,后发现该车提车前曾有过维修记录, 怀疑旧车新卖。 2018 年 5 月 22 日,王先生将其投诉至洛阳市消费者协会。

经调查发现, 王先生所指的车辆维修记录, 是指新车到店后的车辆售前检测信息。 经调解, 洛阳保时捷中心以 65 万元现金回购涉案车辆, 消费者订购一辆价值 121.64 万元的新款 Panamera 汽车,洛阳保时捷中心为其减免 39 万元作为补偿。

【案例五】网购进口原装拖地机,遭遇非进口货

去年 6 月 29 日,聂先生通过百度搜索在线订购一台德国原装 “U.LIFE 智能扫地机器人家用小型迷你清洁拖地机”,价值 348 元,选择货到付款。

收到货后发现扫地机器人并非德国进口,退货找不到商家的地址及联系信息, 遂求助偃师消协。 偃师消协受理后,第一时间与快递公司联系, 及时冻结代收货款, 追回 348 元损失。

【案例六】装修签约洛阳佳天下公司,遭遇虚假宣传不按合同施工

2017 年 4 月, 王女士看到洛阳佳天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佳天下) 的广告宣传称, 该公司拥有“国家建委二级资质、十三年装饰名企、 全国装饰装修行业百强企业” 等十几个省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本着对知名品牌的信任, 6 月 25 日, 王女士与洛阳佳天下签订了 21 万元的装修合同,约定施工工期为 90 天。 但在整个装修过程中, 该公司未按合同施工,未经消费者同意多次更换设计师、 频繁补交各种差价, 签订合同时承诺的家电赠品迟迟不予兑现。截至 2018 年 4 月, 仍未交工。 2018 年 4 月 20 日王女士投诉至洛阳市消费者协会。

由于该公司对于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存在问题不予正面回应, 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2018 年 6 月 15 日, 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终止调解,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案例七】预约滴滴代驾,遭遇事故纠纷

2018 年 5 月 16 日,滑先生通过滴滴平台预约代驾服务, 行驶中由于代驾司机违规操作导致交通事故车辆受损, 滴滴公司表示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在修车过程中对车辆实际受损部位及损失赔偿等问题产生分歧,6 月 21 日投诉至洛阳市消费者协会。调解中,双方因对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费用赔偿标准理解不同, 对于消费者提出 30000 元的赔偿诉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导致调解未果,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

【案例八】游乐场游玩遇安全漏洞,造成骨折受伤

2018 年 3 月 9 日,李女士带其 5 岁女儿在孟津华联超市游乐场玩耍时被砸伤骨折,多次与超市协商要求赔偿遭到拒绝。2018 年 3 月 14 日投诉至孟津县消协。经调解,超市一次性补偿消费者4500 元。

【案例九】电视广告 400 热线购物,遇假货拒退货

2018 年 8 月,曹先生拨打电视广告 400 热线,购买“三七粉”三瓶,货款 501 元由快递公司代收。

收到货后发现“三七粉”外包装上瓶身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 瓶盖上的生产日期是 2018 年 8 月 5 日,并且商品的外包装上无生产批准文号,后拨打400 热线要求退货遭到拒绝。

2018 年 8 月 25 日消费者向偃师消协投诉。由于偃师消协及时联系快递公司,及时冻结货款,曹先生 501 元的货款被追回。

【案例十】通过韵达快递寄快件,遭遇包裹丢失

2018 年 12 月 21 日,王先生通过韵达快递公司寄往郑州一件包裹, 包裹价值 2469 元,物流显示 12 月 22 日到达郑州,当晚 10时王先生取件时发现快件丢失,与快递公司协商无果投诉至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经调解,韵达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469 元。

(编辑 戴晨曦 华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