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矫人员怎么管? 心理健康是关键
心理咨询师(左)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
去年,四川省发生了一起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事件,这名社区矫正人员因犯盗窃罪被判缓刑,入矫后他无法接受从“好人”变“罪人”的现实,加上来自家庭的压力,他又一次跌入深渊。其实,这类的事例并不少见,归其原因是心理矫治的缺失。由此可见,心理矫治工作在改造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今年3月,司法部又一次提及心理矫治的重要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并在部署全国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中明确指出,“对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政治教育和心理咨询与辅导,提高教育矫正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工作,探索提出以法治为根本,坚持将心理测评结果作为工作方向定制矫治方案,同时在推进中持续关注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消除社区矫正人员的一系列后顾之忧。工作中,通过引入专业力量(成都众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来具体实施,实现了以心理矫治为主导的精细化社区矫正管理模式。通过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成华区未出现矫正人员再犯罪的事件,有效消除了此类问题带来的社会隐患,助力地区平安与稳定。
法治教育为基础使其内心服法
成华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往往是对已生效的判决不服。对此,区司法局将法治教育作为心理矫治基本原则,通过合作律师事务所安排专业律师开展工作,使其真正做到认罪服法。同时,在全区下辖的14个街道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期法治教育讲座,不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认识。据悉,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教育活动的情况均将进入个人档案。
典型案例
程某作为财务,因其所在公司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判处缓刑2年。程某对判决存有很大异议,就连身边的丈夫也很“支持”她。
对此,成华区司法社工与程某进行多次接触交谈,同时还安排了律师一对一对程某进行相关法治教育。
渐渐地,程某在入矫2月后已基本接受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司法所也在后期反馈中写道,“程某在后期的监管中状态稳定,未见明显的抵触情绪,并且主动配合司法所的监督管理。”
心理测评为依据定制矫治方案
对新入矫人员进行矫正风险和心理健康问卷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制定矫正方案,这种将心理测评结果作为矫正方向依据的做法是成华区的特点。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心理测评结果制定的矫正方案,能明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精准度,尤其可以使矫正人员本人的实际困难得到解决。
工作中,司法社工通过问卷测评及时了解矫正人员的矫正风险和心理状态,将社区矫正风险偏高和心理状态异常的矫正人员纳入每月的重点人员名单,结合所属司法所的建议,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并进行执行跟进。
典型案例
马某,男,因盗窃罪被判缓刑6个月。入矫时,马某的心理测评结果显示其心理压力较大,初步判断为家庭原因造成。司法社工在随后家访中专门了解到,马某父亲肝癌晚期,母亲为照顾父亲无法工作,马某又为独生子女,全家的生活主要依靠父亲的退休工资和马某微薄的临时工报酬。
司法社工将马某的家庭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反馈给司法所,司法所将其纳入年底的慰问对象,并联系其所在街道社区着手为其母亲申请低保。
马某得到了社会的关爱,也打开了心结,不仅主动配合完成矫正期间的一切要求,还积极参加活动。
持续跟进为常态严防风险发生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是用心理学的知识、方法和技术剖析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心理形成的过程、原因和规律,分析他们在服刑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然后有针对性的采取心理技术对其进行矫治,并最终成为一个适应正常社会生活的人的一项活动。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司法社工定期跟进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协助司法所进行重点帮教和困难帮扶,为有心理辅导需求的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适应社会环境,顺利实现再社会化。
典型案例
杨某,女,有7年吸毒史,因贩毒(累犯)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收监前杨某被查出有孕因而暂予监外执行。
司法社工发现,杨某的入矫测评结果显示其社区矫正风险较高。杨某比较排斥司法所教育,经常不接电话,又因其有吸毒史,再犯几率较大,杨某便被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家访中,心理咨询师引导杨某对所犯案过程进行了梳理,并对其自身现状进行综合的分析,慢慢地,杨某开始思考自己和家人、孩子的关系,并反思过去所犯下的错误。为了孩子和家人,杨某开始积极主动的配合司法所的监管和教育。
鉴于杨某的情况复杂,司法社工还预约心理咨询师,定期为其提供心理辅导,预防她再犯。
爱心帮扶为延伸消除后顾之忧
自身面临生存困难而对生活失去信心,也容易造成矫正人员出现心理问题。为此,成华区在充分评估社区矫正人员需求的基础上,为生活贫困的社区矫正人员搭建爱心桥梁,输送技能学习、就业援助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组织其他专业力量和志愿者为该群体提供服务,尽可能提升该群体自身价值与自我认可,更好回归社会。
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解决了矫正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再犯罪也就不可能再发生。
典型案例
石某,男,肢体四级残,曾因盗窃罪被判缓刑5年,属于离异状态,独自抚养5岁儿子,除低保外无收入来源,案发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
司法社工在征询石某的意见之后,联系成都市内专门为残疾人介绍工作的另外一家社会组织,对方结合石某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招聘需求,为其找到一家正规单位的清洁工工作,月薪扣除社保到手2000元左右。
此后,司法社工入户回访时,石某都在生病状态,结合司法所和社工督导的意见,司法社工又重新为石某制定帮扶方案,先着手的依然是心理疏导……
专访
成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邓伟:心理矫治需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努力
邓伟介绍,成华区在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中,矫治方案是结合了每一名矫正对象不同的的心理状况和社会适应能力而量身定制。在具体实施中,以社区矫正中心为主阵地,采取“专兼结合,分类矫治”的方法,运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手段,引导和帮助他们调节不良情绪,克服心理障碍,改变错误认知,逐步树立起对人、对事、对己的基本态度,以实现心理结构中知、情、意、行诸要素的协调统一,最终达到自觉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的目的。
针对当前心理矫治的现实状况,邓伟坦言,具备心理学专业的司法社工人才还比较缺乏,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后继人才的培养。同时,邓伟也指出,心理矫治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家庭的共同努力,才能全方位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今后,司法局也将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和具体做法,持续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严防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的发生,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