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健全不等于健全的家庭教育(上)
古人曰:“人之初,性本善。”的确,绝大多数家庭是健全的、温馨的,绝大多数父母是爱孩子、教孩子的,绝大多数孩子是懂事的、可爱的。然而,仍有例外。北京曾发生一起四少年绑架杀人案,人们在震惊之余也在探讨他们犯罪的原因。结果发现,这四名少年都是父母双全,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家中没人有过不良前科,父母自称也一直在管教孩子。可是,这些孩子还是犯了罪。这一实例说明,家庭健全不等于健全的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一门学问,需要智慧和技巧,需要探讨,需要学习,需要掌握相关的知识。许多经验可以给我们知识,但在家庭教育中,等父母有经验时,孩子已经长大,教育的机会已经错过。所以,我们要重视家庭教育的研究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其中,家庭教育的理念极为重要。
李玫瑾:家庭教育的六个理念 (上)
第一,人的心理发展有顺序性,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有滞后反应性。
任何生命都是过程,任何过程都有开始。生命发展是轨迹式,人的命运取决于早期。人的成长大致有三个时期,即1~6岁、6~12岁、12~18岁。12~18岁时,人已经进入青春期,其独立意识与逆反心态决定了这一时期已经不是家庭教育的优势时期。所以,家教的最佳时期是12岁之前,即依恋期。在依恋期中,1~6岁又最为关键。
由于人的心理发展具有逻辑的进程,所以人在成年时出现的许多心理问题往往源于未成年时期。2007年发生在美国大学校园里的一起枪击案,枪手赵承熙的犯罪心理就属于他在未成年时期(8岁)因移民造成了心理创伤,这种心理创伤导致他在23岁时无故杀人。人在幼年时最重要的需要之一是安全感。对一个幼小的孩子来说,熟悉的环境、亲切的伙伴比富有的房屋、汽车更容易让他形成阳光与健康的心理。如果做父母的能够了解这些道理,就不应该以自己的意志去生活。这一案例告诉我们,父母要了解孩子的心理,否则父母的一切努力都会成为泡影。
第二,未成年人是被动的弱者,其弱小和被动决定其一切是成人造成的。
客观地讲,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具有生命的决定权、物质的提供权、照顾的程度权、个性的决定权。如果替孩子问一问大人:“我是怎么来的?”就可以发现,我的胃口是喂出来的,我的脾气是带出来的,我的观念是唠叨来的,我的残忍是孤弱无助熬出来的,我的无耻是百般迁就溺爱出来的。
一些孩子出走、自杀、犯罪,看似是孩子自己的选择,其实是父母行为的反应或结果。譬如,自杀就是因为父母的过分宠爱给孩子形成了错误判断:“既然你如此爱我,现在我的要求再不合理,你也要答应我,否则我就用死来回应你。”孩子不知生命只有一次,逝不可复。这一错误是谁造成的?仍是父母。父母应该在孩子3~5岁时就找机会给孩子一个明确的态度展示:“如果你做得不对,我就不爱你!”当然,这需要相关的知识与操作的技巧。
第三,家庭抚养不仅是物质的,更重要的是心理抚养。
曾有一位父亲勤奋努力地挣下了万贯家财,却突然发现长大了的儿子已经变得不可理喻,沉溺于网络。无奈之下,他找到一位少年问题专家,说:“你帮我教育好我的儿子,我就给你10万元!”我当时曾撰文告诉这位父亲:你错了,教育孩子是你作为父亲不可推卸的责任,更何况对人的心理教育是从情感开始的,而最基本的情感就是亲情。如果没有亲情,就不可能形成人的基本情感反应。没有正常情感反应,一个人又如何会被教化?
所以,给孩子挣钱的时间不如自己陪伴孩子的时间,给孩子存钱的努力不如教给孩子做人做事的努力,找奶妈带孩子不如自己辛苦带孩子。这是家庭教育很重要的理念,即抚养与情感、情感与教育息息相关。
摘自《幽微的人性》
著名犯罪心理学家
国内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
揭秘犯罪人心理成因
谋划青少年心理教育
健康的人生需要养生,更需要养心
所有的社会问题,在我这种搞心理学的学者看来,都是人的问题。我的第一句话是,人的问题是社会问题。第二句话是,人的问题是早年的问题。现在为什么有这么多变态的人?为什么这么多犯罪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有很多有关人的成长环境被破坏了。……当这个成长环境被破坏了,人性就乱了,你后来再去教育是没用的。 (李玫瑾)
作者简介
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专业技术二级警监,中国著名犯罪心理学家,被誉为“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她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曾对许多个案进行过详细剖析,深受大家欢迎。
内容简介
《幽微的人性》取材自李玫瑾在电视谈话节目中的访谈内容。她在书中以通俗的语言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理论,并通过近年来国内外轰动一时的恶性犯罪案件剖析了犯罪人的心理成因,阐释了犯罪心理学在预防和惩治犯罪方面的重要性,呼吁全社会关爱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重视他们的成长环境,对他们加强心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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