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躲在校园,性侵后患抑郁症,对孩子造成人格全面的摧毁!
接诊过一个高中女生,在几次诊疗后,忧郁的她,突然扔出来一个秘密。“其实,我是被男友性侵之后,才开始跟他在一起的!”刚接诊她的时候,我只是听她苦于男友用情不专,屡屡搞失踪。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对“情侣”的真相,竟然是性犯罪的“加害者”与“被加害者”。
她读9年级的时候,和很多初中生一样。上课打点瞌睡,下课与同学胡闹,周末则与朋友们约出玩,享受着青春岁月。
在一个在平常不过的周五下午,众人提议要去刚分进学校的物理老师的家里补课,然后在他出租屋内看新买家庭影院。
那天,她是第一个到的。物理老师的他给了她一杯红酒。她心想反正其他人就要来了,况且是自己老师给的,应该没问题。
在她喝完之后,他提议先带她参观环境。她迈着轻飘飘的脚步,没有任何怀疑的跟着他,接着,事情就发生了。震惊、恐惧、屈辱、疼痛……混杂着,她拉着衣服,跌跌撞撞地逃出他家。深怕他会追上来,她连包包都不顾拿了。
她狼狈地步行回家,直冲浴室,努力地搓洗。希望洗掉身体的葬污,但创伤的记忆,却怎么也洗不掉。
她裹着厚厚的棉被,窝在床角。她觉得自己已经坏掉了,干脆消失算了……。
她旷课几天,终于在家人催促下,勉为其难去上学。他拉她到隐密处道歉,很愧疚伤了她。他说自己只是情不自禁。
“你喜欢我?”她问,而他低下头。
那就是“默认”吧。因为太爱她而失控,或许这也是情有可原。他应该还是善良的,只是不善于表达。她本来就是个心软的人,也认为人性本善。因为他的态度放软,且有悔意,她原谅了他。或许是为了弥补她,他开始频繁带她出游。他表现得温柔体贴,很珍惜她的样子,但后来都是带她去开房间。
这就是大人的交往吧……反正我们是男女朋友了。她自我安慰着,忍耐着他的亲密行为。但在等她升入高中之后,他刻意躲避。后来身为物理老师的他从学校离职,销声匿迹,无影无踪。她曾经疯狂地找他,但没有他的下落。
在她开始工作后的某一天,手机响起一个未知的号码。她随手接了起来,竟然是他。他若无其事地问候,彷彿两人还在交往,昨天才见过面似的。她知道自己不该去见他。果然一见面就回到当年。她又成了随他摆布的人偶。后来因大哥结婚需要一间新房,他知道她得搬到外面住,便让她搬去与他同居,让她省房租。
既然都一起住了,那么,应该是认定她了吧?
即使她刚开始并不喜欢他,但如果他爱她的话,她也能接受这样的幸福。然而,他除了偶尔哄哄她,索讨性关系之外,总是行踪不明。他自称要赚钱,所以得四处跑,要她别管他。
到后来,她简直成了他的管家,负责看家与清扫。但相处久了,他说话却越来越毒。说她既笨又丑,没人追,只有他不嫌弃,他就当成做资源回收。
她难过到掉眼泪。他却只是滑着手机,表面上说在谈公事,但他那种边打字边笑的神情,想也知道对象是外头的女人。因为他总是不戴保险套,她因此堕胎好几次。她身体变差,更担心自己将来会不孕。前些日子,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她好想结婚,生下这个宝宝。
没想到,他冷冷地说:“我都这么久没碰你了,确定是我的种?”
她满怀屈辱,只能忍着心痛,再度拿掉小孩。当她术后躺在病床上时,竟然还听到他用手机与女人打情骂俏。她扯掉点滴,挣扎下床,去拉着他吵。第一次见她这样爆发,他又惊又怒。把她带回家后,一个多礼拜都没回来。
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她身体恢复之后,去上班,当她下班时,她竟然发现自己的物品全被丢到公寓门口,而门锁已经换过,钥匙打不开了。她绝望地猛打他的手机,但永远是拒绝接听,连传给他信息,也是不回。
他又再度人间蒸发了。
从初三到工作,十年来的隐忍与付出,我到底算什么?我就像是垃圾一样,被丢出来了……她就这样被抛弃了,再怎样痛哭,也冲淡不了痛彻心扉的悔恨,久久无法消停。
一、分析“性侵”
“性侵”的本质并非“性”,而是“暴力”。但因为社会忌讳谈性,往往把性侵当成丑闻掩盖,让性侵被害者难以透过法律伸张正义,甚至无法接受治疗,以至于留下长远的创伤。
遇到性侵事件时,因为社会“欺善怕恶”的习气深重,对于陌生人随机加害的案件,讨论到后来,往往变成“检讨被害者”,而熟人犯案的,因为怕得罪人或嫌麻烦,常常以淡化、合理化来处理,安抚受害者:“他应该只是不小心,他不是故意的。”犯人常能逍遥法外,而暗夜哭声,从未停歇。
受害者千万别再“自我检讨”,不是你的错。突然遭受老师对自己性侵,她除了震惊与痛苦外,还更困惑。“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做错什么?”受害者千万别再“自我检讨”。犯罪者难道是正义的化身,专门惩奸除恶,找上你,是因为你做错事?当然不是,而是他想犯罪。
有点脑袋的犯罪者挑善良的弱者,才好顺利得手,又不被反击。所以,受害者除了长相善良,体格不够强悍之外,有什么好检讨的?如果是熟人犯案,犯罪者还可能找个“藉口”来帮忙解释。尤其对年轻女性,以“爱慕而控制不了冲动”来合理化罪行,带有点正面肯定的感觉,常让人听了就心软。
原来对方是喜欢自己、爱慕自己的,受创的自我受到些许抚慰。之后,犯罪者再灌些迷汤,“犯罪”就被包装成“追求手段”,彷彿受害者再追究就是不近人情、不识抬举了。
不断贬抑她,让她毫无信心,更无法离开。被害者选择无视对方的暴行,竟还认同加害者,甚至为其辩护。但还不只这样,要在行动自由的状态下长期奴役她,还要配合“洗脑”贬抑她,让她没自信到不敢离开。随着时间越久,她的沉没成本越高,越不能承认自己选择错误,人生一败涂地。
被他拒于门外,绝对是塞翁失马,否极泰来。
二、若是遇到这种事情要学会突围
遇到暴力事件,首要的是保护生命与减少受伤,而在脱困之后,就是要“保全证据”。
若遇性侵,请直接到“医院验伤”,并报案。尤其是性侵案件,受害者常出于反射,躲回家,反复洗澡,等到决定报案时,却苦无证据。正确做法应该是直接到“医院验伤”,并明确告知自己受到性侵。
为什么一定要报案?主要是让加害者得到教训,让他知道还有法律在,害人是会受到惩罚的。隐忍就是制造更多受害者。报案不只是为自己,更为保护其他人。
比起身体的伤害,性侵造成的心灵创伤,更难愈合。此时,必须会诊精神科、心理咨询师,削弱其脑部“创伤记忆”的强度,减轻痛苦,而且能一并处理焦虑、不安与失眠,让受害者比较容易度过危机。
后续还需安排“心理治疗”,由治疗师与受害者单独会谈。重建受害者的人格与自信,重获安全感,恢复对人的信任。整个治疗时间,可能需要花费数年之久。
性侵能造成人格全面的摧毁
总之,遭受性侵并非一句“你就忘掉嘛……”那么简单。别对受害者这样讲,这轻描淡写的背后是极度的残忍。
性侵会对人格造成全面的摧毁,让被害者的世界整个崩塌。如果没有妥善的治疗与心理重建,任凭受害者躲在暗处舔伤,最后不是带着创痛度完余生,就可能是寻短,以求解脱。
再来,就是“远离加害者”。当加害者是熟人,例如亲戚、邻居、同学等,如果不报案,对方很可能因为同处一个生活圈,依然能就近向被害者求情、恐吓或威胁,企图躲避刑罚。
当遇到利益冲突时,人心能有多险恶、多护短,可见一斑。所以,离加害者越远越好,避免再受伤害。像上述案例里的她,遇到的加害者就以“感情”为幌子来蛊惑、洗脑她,让她变成自己能操控的性奴。
他不爱你,只是奴役你
其实,在没被扫地出门前,她也知道应该分手,因为与加害者交往简直是疯狂。
可是,她最大的疑惑是,“你们都叫我离开,但我要怎么离开?”长期以来,她已经被灌输“自己很糟,离开他,不可能更好……”的想法,让她根本不敢去考虑其他的选项。
戳破自欺欺人的假象,会让人很痛苦,但,这是自救的开始。
放弃是为了得到,别浪费时间在渣男身上,因为让渣男占据身旁的位置,即使好人出现,她也看不见,也没有位置给人家。所以,她这么久以来,没有更好的对象,绝对不是她的条件不好,而是旁边有个衰神。就像店门口拴了一只恶犬,生意铁定差透了。
然而,为了继续利用她、奴役她,加害者会说实话吗?他用言语损她,就是希望她的自信低落,相信自己糟到去哪里都一样,只能认命接受这样的对待,犹如戴上无形的手铐与脚镣。
这样就能低成本奴役对方,榨取好处,得了便宜还卖乖。所以,他绝非自称的救世主,根本是吸血虫──不甩掉,她的好运不会来。况且,即使一个人过,也远比跟一个渣男在一起好。
所以,遇到不爱我们,甚至恶意伤害我们的人,不用讶异,也不需乞求,就当运气不好,躲远一点,换与别人打交道就是了。
我写这一个案例的目的是,请别再教育小女孩要顺从、乖巧,那可能会害了她的。要给女孩自信与思辨能力,这样才能免于被坏人洗脑与控制。
我们传统的教育模式会让女孩们像上述案例里的她一样,即使念到大学,也还是无能自我保护,更何况,狼人还可能躲在校园里,披着老师、同学、学长的外皮,虎视眈眈地寻找下一个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