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死刑犯执行死刑时, 对行刑人的心理素质有什么要求?
我是2008年入伍的,当年我们特战旅特种侦察连有一名山东籍的二期士官,在休假回家期间将当地一名混混打死,随后将对方身上的钱财,手机,手表,项链全拿走卖了,结果东窗事发闹到部队上。大家都知道,当兵的犯法地方是管不了的,必须由军事法庭处理,经过审讯,判定为抢劫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对方家人一共是差点80万。
部队不像地方,终审判决之后要等好几个月才能执行,因为要等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议,部队终审大会公开审判之后大概也就一个星期就执行了。记得特别清楚,当时执行的时候地点就在我们驻地的操场上,早上洗漱完我们陪纠察队的人去提犯人,之后由军事法庭方面验明正身,部队领导跟他交代了点什么,留好遗言就直接押到操场上了。当时我还是新兵,执行的事根本排不上我们,最多就是警戒工作,说白了就是观摩,因为特种兵以后都要面临开枪杀人,你必须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让我们警戒说白了就是打个预防针!
当时执行的是纠察队的老班长,三期士官,押到操场后他跪在地上,两名班长一人按着一个肩膀。这时就看见执行的主枪手手持95步枪待命,旗手一挥旗子,主射手便从犯人身后10米左右齐步走到犯人身后,走的过程中子弹已经上膛了,等到身后的时候一枪直接打在后脑上,同时压肩膀的两名班长顺势往前一推,只见犯人一个猛子就扎下去了,之后马上转身就离开了,从主射手开始到离开前后也就5秒钟的时间。
在看犯人腿抽搐了几下,脑袋上的单孔血掺着脑浆就像泉眼一样往外冒,不一会就流了一大滩血,记得特别清楚,流出来的不是单纯的血色,而是掺着粉色的脑组织,好像豆腐脑。这时候部队上医生过来手里拿了一根类似金属棒的东西从后脑一直插进去,从前面穿出来,然后开始左右搅和,随着他搅的同时犯人的腿快速的抽搐了几下之后,就像一摊烂泥一样软了下去。
医生这边一完事,确定死亡,签字后转身离开,宣传科的上去拍照,之后由家属收尸走了,完事宣传科将那天现场的相片加以文字描述做成海报,贴在部队的宣传栏上,四个大字警钟长鸣!我已退伍多年,但是依旧忘不了这个场景,虽然后来执行了很多任务,也杀过人,但是到现在每次做噩梦还是能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