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健委:新规划重点强化五个方面内容 促进妇女儿童健康

文 / 九派新闻
2021-12-23 18:23

黑龙江网12月23日讯(记者 石岩松 王铁男)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获悉,面对广大妇女儿童健康的新需求,以及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新形势,《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重点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等五个方面。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淑梅介绍,“十三五”以来,黑龙江省妇幼健康工作紧紧围绕“一法两纲”目标任务,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水平,全省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黑龙江省将孕产妇、儿童作为重点人群强化健康保障。2020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4/10万、5.0‰和6.2‰,达到了黑龙江省历史最好水平,三项指标全部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为“十四五”和实施新一周期“两纲”奠定了良好基础。

李淑梅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广大妇女儿童健康的新需求,以及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新形势,黑龙江省“新规划”重点强化以下五个方面: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妇幼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和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省级儿童医学和健康中心等项目落地。

强化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本着强基层、夯基础的理念,组织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大手拉小手”等行动,加强基层产科、儿童保健、出生缺陷防治等妇幼健康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促进管理、技术和服务下沉,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强化妇女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加强高龄高危孕产妇管理,拓展青春期、更年期等妇女全生命周期保健指导和服务,完善妇女“两癌”综合防治体系,深入开展妇幼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妇女健康素养。

强化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倡导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理念,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家庭,强化儿童眼保健、心理健康等保健服务和运动指导,全面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强化妇幼健康信息技术支撑。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行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实现妇幼健康服务和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李淑梅介绍,在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方面,黑龙江省除了上述相应支持措施外,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和保障权益的视角,“新规划”还重点突出做好四个方面内容:

促进优生优育。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筑牢出生缺陷三级防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黑龙江省已经将免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纳入到刚刚出台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从立法层面强化婚前保健,并不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和实施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子女负担。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在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新增加了“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以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等配套措施。

保障女职工生育后职业发展。新规划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要落实女职工哺乳时间和产假制度,以及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等措施。在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新增加了“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的规定,为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