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答疑|儿科诊疗风险高 安全防范第一条
“ 《医师报》融媒体记者 宋晶·儿科诊疗风险高 安全防范第一条,[587].医师报,2019-03-07(20)”
“2月21日《医师报》刊登了两个整版关注《2018年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请来医疗界、法学界专家为我们解读分析医疗纠纷高发科室成因,同时给出实用的建议。文章刊发后,官微浏览量近四万,这些医疗纠纷案件大数据背后的问题被再次激活。对于儿科纠纷高发因素,医务人员应如何规避?本期医事法律版请来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郑雪倩,继续为广大医务工作者答疑解惑。
有人说,在儿科当医生犹如在上演“惊悚大片”,家属护子心切,医务人员战战兢兢。儿科也自然而然成为了容易产生医患纠纷的科室之一。郑雪倩律师详细分析了儿科风险因素高的七个方面。
第一,关注度。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是家中的希望。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妈妈等全家人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一个孩子身上。一旦孩子出现了一点问题,很容易引发纠纷。
第二,诊疗疗效。因为关注度高,所以孩子的治疗效果出现不满意的情况时,就可能会引发纠纷的产生。
第三,诊疗方式。由于儿童出生住院治疗中父母不能全程陪护,孩子一旦在治疗中出现不良后果,家长一定认为是医护人员没有尽心尽职。
第四,医疗费用报销。新生儿出生没有医保,所有的费用都是由家属承担。而这期间孩子出现问题,比如脑瘫、臂丛神经损伤等疾病,后续治疗费用较大,家庭陷入经济压力。所以从患者角度,如果孩子的治疗结果不好,就可能要去找医院讨“说法”,让医院支付一些费用,来减轻家庭的负担。
第五,沟通问题。因为家属不能全程陪护,如何去进行沟通尤为重要。如果医务人员与家属的信息不对等,家属对疾病不了解。尤其是对患儿疾病未告知清楚,孩子突然出现不良的结果时,作为家属往往难以接受而引发纠纷。
第六,诊断治疗。儿童是没有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在临床上,孩子往往不能自己表述病情或表述病情不精准,也会导致儿科诊治和护理过程中出现风险和难度。同时,基于儿童药物临床试验的种种障碍,适合儿童使用的药物相对较少,儿科用药可选择范围小,而且儿科用药剂量较小,现有药物也难以找到合适儿童的剂型,故治疗用药上也存在难度。
第七,国家救助制度。曾经有个案例,一位脑瘫患儿的妈妈因为负担不起孩子的高额治疗费,而掐死了孩子。国家的救助制度不完善、不到位,而家属难以承受相关损失,对患儿的相关损害结果就会通过寻求医疗赔偿的途径转嫁到医院身上,从而引起相关医疗纠纷。
减少儿科医疗纠纷
需要多层面完善
“道路千万条,安全防范第一条”。对于儿科的特殊性质,郑雪倩建议从以下几个层面避免和防范儿科的风险:
从医务人员角度,要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因患儿不能够表达需求,所以医护人员更应该加强责任心,认真严密的观察,及时处理问题。
从医院角度,要建立人性化的服务,比如探视、视频等方式,让家属对医院更信任,对孩子的情况更放心。
从医疗方面,要不断提高儿科诊治水平。比如现在国家建立起来的罕见病中心,患儿检查出疾病后,进入国家罕见病中心进行救助。
从国家层面,应考虑加强儿科科室建设,增加儿科设备和人员的配置。儿科的护理要求与难度高于成年人,责任也重大。解决儿科医务人员少的问题,可适当提高薪酬待遇,也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有力措施。
医保政策可考虑婴儿出生随从母亲享受医疗报销,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国家应完善救治和救济制度。建立医疗风险基金,原则应把握,在医疗机构无过错时基金可以进行救助补偿。
国家可考虑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可建立康复机构,帮助抑郁症、孤独症、多动症、脑瘫等患儿的康复成长。
国家还应加强科普宣传,让公众了解医疗风险,认识儿科疾病的高风险因素。
此外,患者应自觉分担风险的义务。住院期间的患者也可购买保险,如果出现意外风险,也可以得到保险补偿。
医护人员和患者家属还需要增强法律意识。要与家属充分沟通,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共同保障患者疾病得到良好的治疗。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依法做好防范措施,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发生纠纷后,要依法积极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从而使医患之间和谐相处和相互信任,为儿科医生的执业和患者的就医提供良好的环境。
《医师报》3月7日20版
往期回顾
▶ 遭遇医患纠纷,如何破解那句“他当时没说清”的魔咒?
编辑: 毕雪立 审核:陈惠 秦苗
目前300000+医生已关注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