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传感悟——《驳”传销工具论“》

文 / 防传贴士
2017-07-02 17:53

防传感悟——驳“传销工具论”

传销洗脑为什么那么能成功,其中有一点就是把偷换概念玩的淋漓尽致,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下其中的一些理论 。

最出名的就是传销组织里有这样一种说法“人正行业正,人歪行业歪”大意就是——传销其实是个好东西,只是做的人慢慢变坏了所以才导致国家取缔传销。为此传销组织推出了一个全新的理论“传销工具论”。

“传销工具论”即传销好似一种工具,就像菜刀、手枪一样,公安用它除暴安良就是武器,歹徒用它为非作歹就是凶器。歹徒杀人,法院不会判工具的刑,而是判歹徒的刑。可见工具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有用它的人有好坏善恶之分,于是就给新人注入一种思想原来传销也是个好东西,只不过是被人做坏了。所以才被国家取缔禁止的思想。

对于没有经历过传销的吃瓜群众而言,如果第一次接触传销,第一次听到这个歪理,十有八九都会被传销组织的这个歪理所蛊惑,从而上当受骗。那么今天我们就深扒一下这个歪理到底是怎么偷换概念的!

表明上听“传销工具论”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分析后发现这个理论是经不起推敲的歪理,只不过传销组织玩的一种偷换概念的套路罢了!

为什么讲它是偷换概念呢?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中国法律对于传销的定义是什么。在这里普及一下,简言之传销有三个特征€交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从法律定义来看传销并不是一种工具,而是一种行为。工具确实没有对错好坏之分,但行为方式却又好坏善恶之分。法律禁止的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管什么人将其用于何种行业、何种领域,也不论销售的是什么东西,必然会给社会个人带来危害。可见将传销比作工具是不对的,如果非要做对比,那么将传销比作偷盗打劫这类行为更为准确,因为传销是一种行为,而非是某种工具,不能混淆概念!

可见杀人的模式导致抢劫的行为,传销的模式导致传销的行为,只要某个组织运用传销的交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的模式去发展,就会产生传销的行为,而传销的行为最终导致的骗人害人的结果。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所以国家才会立法明确禁止传销,打击一切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所谓的“传销工具论”、“人正行业正,人歪行业歪”等理论都是传销组织为了迷惑大众采取偷换概念的骗人伎俩。所以我们要牢记:在生活中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传销马甲,只要运用传销的模式去做事,就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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