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发布青霉素皮试专家共识:阻滞剂和ACEI影响对速发型过敏反应救治,皮试前应停用至少24 h
从1928年英国人亚历山大•弗莱明发现青霉素到如今,青霉素类抗生素一直占据很重要的临床地位。
为了更好预防青霉素可能导致的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纠正临床现存分歧和错误做法,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近期组织多学科专家,撰写并发布了《2017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
其中要点如下:
1. 无论成人或儿童,无论口服、静滴或肌注等不同给药途径,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均应进行皮试。停药72 h以上,应重新皮试。
2. 青霉素皮试阴性,表示发生过敏性休克等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风险较低,可接受青霉素类药物治疗,但仍有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风险,尤其在首次给药时。
3. 应强调青霉素皮试不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唯一措施。应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给药期间密切观察患者不良反应以及备有抢救设备与药物、做好充分抢救准备同等重要。
4. 既往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如无青霉素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在过敏史中应表述为“曾青霉素皮试阳性”,而不应表述为“青霉素过敏”。
5. 皮试禁用于:
(1)近4周内发生过速发型过敏反应者;
(2)过敏性休克高危人群,如哮喘控制不佳,小剂量过敏原导致严重过敏反应病史等;
(3)有皮肤划痕症,皮肤肥大细胞增多症,急慢性荨麻疹等皮肤疾病。
6. 青霉素皮试前注意事项:
(1)皮试本身亦可能导致速发型过敏反应,应有抢救设备与药品准备。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及时就地救治;
(2)应用抗组胺药物可能影响皮试结果,皮试前应停用全身应用一代抗组胺药(苯海拉明)至少72 h,二代抗组胺药 (西替利嗪、氯雷他定)至少1周;停用鼻腔喷雾剂至少72 h;
(3)雷尼替丁等H2受体措抗剂应停用至少48 h;
(4)β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等药物可能影响对速发型过敏反应救治,皮试前应停用至少24 h,尤其在存在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可能时。
7. 皮试中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性过敏反应,应及时就地采取抢救措施:
(1)迅速中止皮试操作;
(2)及时建立静脉通路;
(3)予以肌内或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 1 000肾上腺素,成人0.3~0.5 ml;儿童 0.01 mg/kg 体重,最大 0.3 ml,每 15~20分钟可重复);
(4)吸氧及糖皮质激素等其他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