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官方回应“假抗癌药”事件

文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2019-03-05 09:14

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日回应称,该事件目前已移交当地公安局。据此前报道,当地一患者服用“卡博替尼”抗癌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治疗效果不佳,后经当地食药监部门鉴定为“假药”。(@中国新闻网)

聊城官方回应“假抗癌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