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病名已取消!特殊情况才需要治疗,女士别被忽悠了!
误区
一听到“宫颈糜烂”,人们会本能的紧张,觉得都糜烂了肯定是很严重的疾病了。
但“宫颈糜烂”听着很可怕,其实并不是疾病,而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
宫颈糜烂
早在2008年,就已经取消了“宫颈糜烂”这个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生理现象取代。
医学发现,“宫颈糜烂”其实是一种生理性改变,只不过是由于宫颈管内的柱状上皮外移,与宫颈管外表的复层鳞状上皮相比,色泽更鲜红,看似“糜烂”而已。
“宫颈糜烂”意味着宫颈癌?
这两者没有直接关系!
有关系的是HPV!
有的宫颈很光滑,但照样是感染阳性的。
只是在宫颈癌好发于宫颈柱状上皮与鳞状上皮交界的部位,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HPV)的持续性感染,才是引起宫颈癌的元凶。
宫颈癌或者癌前病变可以表现为“宫颈糜烂”,但只有由HPV感染导致的“糜烂”才会发展成为宫颈癌!
生理性糜烂和病理性糜烂如果检查发现“宫颈糜烂”样改变,需注意区分生理性和病理性两种情况。
生理性糜烂
生理性糜烂,是由于女性内分泌因素 ,生理状态下受体内雌激素影响,宫颈管内柱状上皮移位(外移),妇科体检时,外观宫颈呈现“糜烂”状态。
在排除宫颈癌及宫颈的炎症外,考虑为生理性柱状上皮异位,一般是不需要处理的。
病理性糜烂
病理性糜烂,是子宫颈慢性炎症的一种类型,属于妇科炎症。只是炎症发生在宫颈上,主要表现就是白带增多和腰酸等,有的则没有任何症状。
病因是各式各样的,如: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HPV(人乳头状瘤病毒)感染等生物因素;人流、分娩、手术等造成的宫颈损伤;性活动过早、性伴侣过多,不洁性生活、性生活过度频繁等。
“宫颈糜烂”需要治疗吗?当无病原微生物感染时,“宫颈糜烂”无临床症状,或仅表现为分泌物增多,不需进行治疗,
以下建议,供参考~
<30岁,对于单纯、表浅“糜烂”多为生理性变化,不必特殊处理。
>30岁,或颗粒型“糜烂”、不对称“糜烂”、有接触性出血、宫颈硬度不同,应作宫颈病变三阶梯筛查,除外宫颈病变。建议定期复查。
颗粒型或乳突型“糜烂”,如合并有白带增多,外阴阴道瘙痒等炎症症状,应进行治疗。在除去宫颈癌的情况下,多主张行物理治疗。
物理治疗方法较多,但治疗原理相同,疗效相近。关键是掌握正确的适应证,规范操作,注意围治疗期处理。
建议
21岁以后的女性应该每年进行一次宫颈刮片检查,必要时联合作HPV检查,如果连续3次HPV和宫颈刮片检查都阴性,可以间隔时间延长到3年检查一次,70岁后仍偶有宫颈癌发生。
“宫颈糜烂”听着很可怕,其实并不是疾病,而是一种生理现象。
如果宫颈没有其他疾病,“宫颈糜烂”是不需要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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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健康中国头条
编辑:ZHFDA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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