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24所独立设置的本科中医药院校更名为中医药大学

文 / 中国教育在线
2021-01-28 18:12

近日,教育部对《关于改革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的提案》答复中表示,中医药教育应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近年来,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托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双一流”建设等重大项目,支持引导中医药院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推动中医药院校提升办学能力。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支持中医药院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做强做大中医药主干专业。目前,已有24所独立设置的本科中医药院校更名为中医药大学,22所中医药院校开展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6所中医药院校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同时,将19所中医药院校纳入省部局共建院校名单,推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支持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二是提高中医学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2017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明确提出要推进中医药课程内容整合与优化,构建以中医药传统文化与经典课程为根基,以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201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中医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要求在课程计划中开设《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中医经典课程,强化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经典理论学习。

三是推进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2.0。2018年10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4号),明确提出围绕全周期全过程维护群众健康需要,全方位推进医教协同育人,深化中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大批卓越中医药人才。目前开展中医学教学改革项目82项,鼓励中医药院校坚持中国特色,注重“通人文、读经典、重临床、强能力”的综合教育,培养德医双修的高质量中医药人才。

四是改革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教高〔2017〕5号)的文件精神,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支持引导我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建立完善师承教育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师承教育的优势和作用,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经过多年的探索,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如“院校—师承—家传”三位一体的中医临床型人才培养模式,以跟师学习、注重经典、“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特点的“院校—师承”人才培养模式等。

下一步,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出台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进中医药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教育服务健康中国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