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错话的谭秦东,办错事的鸿茅药酒

文 / 张大胖的自留地
2018-04-17 23:06

群众,

尤其是中国的,

永远是戏剧的看客。

—— 鲁迅

大学群里有个同学,研究生毕业后在老家开了药店,常找我做营销咨询。最近闲来无事又开了网店,想求关注。大胖告诉他:借势营销,力挺鸿茅药酒,然后很多人会关注你,无论是骂你还是支持你,等事件过去后,删掉之前的状态,改昵称,发广告。

谁知话题敏感,群里一下子活跃起来,不过跟网上的言论不同的是,群里真就一边倒,都认为鸿茅药酒不是毒药。那么大胖就来说道说道,有心人可以把本文节选部分发到微博,不花钱都可能上热搜,花了钱肯定上热搜。

先谭秦东的言论,说鸿茅药酒包含多种毒性中药材,标题直指鸿茅药酒是毒药。标题反常识,标题党惯用路数,是个好标题,但谭秦东可能自己都不知道的是,中药很多是有毒性的,中医基础理论也有以毒攻毒的说法。谭秦东虽是执业医师,但西医怎懂中医理论,损害鸿茅药酒商业信誉,导致自己身陷囹圄,真是强行装逼最致命。

不想引起中医西医之争,大胖只客观讲道理。制首乌确是有毒,但蟾酥、马钱子、天南星...哪个不是有毒,蟾酥制成的救心丸对冠心病、心绞痛有奇效,至今都在临床使用,也一直有人质疑救心丸是救命还是要命,主要也是因为只看到了蟾酥的毒性。

那为什么救心丸,以及其他有毒中药,各地中医院一直在临床使用,甚至很多三甲医院都在使用含毒性的中成药?

因为有中医理论做支撑!在外行(包括所谓医学内行,但其实中医外行的西医)眼里,是看山是山;在基础不扎实、经验有限的中医眼里,是看山不是山(不敢用或乱用毒药);在名老中医眼里,是看山还是山(知道是毒药,依旧用毒,并确实能治病)。

所以,鸿茅药酒成分含制首乌,根本不能判定鸿茅药酒就是毒药。制首乌有毒,跟鸿茅药酒有毒,是两码事,中药最神奇的地方就在于配伍,不懂的可以百度“十八反十九畏”或“君臣佐使”。

中药行业有句古话,大黄救人无功,人参杀人无过。意思是,大黄是泻下药,用之得当可以救人性命,但因泻下作用太强,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即使救人性命,大家也不认为是大黄的功劳;人参是贵重的补气药,用之不当能取人性命,一般人只知其利不知其弊,即使应用不当杀人了,大家也不认为是人参的过错。制首乌,跟大黄一样,大家都是唯恐避之不及。

谭秦东作为西医,从心肌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说明了鸿茅药酒的毒性,这确实没错,是药三分毒。且不说中药药理远比西药复杂,很多中药学教授终其一生只在研究一味中药。单说临床测试的至少得是病人吧,让正常人吃什么药都会伤身体。很多西药都有副作用,病人服用可以治病(即使有副作用,也是利大于弊),正常人吃了有副作用(只有弊,无利可言),然后说药有毒,这恐怕算不上科普文。

再说几句客观的话,执业中药师可以统管中西药,执业药师不能管中药;中药师在抓药前需要对中医师开出的处方进行审方;目前医药分家,分医学专业和药学专业,中医师尚且需要中药师审方,西医师哪里来的自信说中药配伍有问题?

另外多说几句,是药三分毒,千万不要拿鸿茅药酒当保健品送给父母,有病看医生,没病多健身,乱吃药只会伤身。谭秦东想表达的应该也是这个意思,奈何矛头直指鸿茅药酒,遭此横祸。

再说鸿茅药酒错在哪里?

鸿茅药酒明明是OTC非处方药,而且是甲类,广告宣传得让我也以为是保健品。不知道OTC?这么说吧,你去药店随便拿起一盒药,都有OTC标志,只不过有的是红色(甲类),有的是绿色(乙类)。甲类需要在执业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乙类除了在药店出售,还可以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处出售。也就是说,药店的执业药师如果不在店内,按法律是不能销售鸿茅药酒的。

国家广告法对药品的监管很严格,其次是保健品,但鸿茅药酒在广告中存在不当宣传,所以才被各地药监局通报违法。从商业角度分析,鸿茅药酒确实有错,但跟谭秦东的毒药言论毕竟两码事。而且鸿茅药酒官方不表态,不做任何解释,直接警方跨省逮捕,这无疑会激起群众的愤怒。

不能因为谭秦东的不懂装懂,损害鸿茅药酒的商业信誉,就直接逮捕。而应该给群众合理的解释,比如质疑豹骨成分,如果不是豹骨,那么就是虚假宣传;如果是豹骨,那么就是滥杀国家保护动物;群众从不会去想,自然死亡的豹有没有骨头,也不会去想含量多少。想起个段子,康师傅牛肉面,一头牛够用一年,加一粒牛肉也叫成分有牛肉。

在中药成分方面,我们中药人不觉得鸿茅药酒有何不妥,错就错在,鸿茅药酒的广告宣传违法,跨省抓人却没有给群众解释。

此文绝非收费洗地,实在感觉媒体在左右群众的思考,看不过眼,说些真正内行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