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3个月,妻子查出有妇科病,他要离婚并退还彩礼,专家:该退

文 / 思丝如针
2021-03-05 18:15

新婚第二天,婆婆偷偷塞给王女士一个生子秘方,并表示只要吃半年一定生男孩,王女士拒绝后,公婆很不高兴,3个月后还因为王女士患上妇科病提出了离婚,并要求王女士退还16万彩礼。

王女士38岁,之前有过一段婚烟,去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了何先生,何先生离婚带着2个女儿。

两人在网上聊了半个月,就回到江西老家办了酒席,只是还没领证。新婚第二天,婆婆就让王女士吃生子秘方,说只要半年内连续吃,并且不吃肉,就能生出男孩,王女士不敢相信,就拒绝了。

王女士把婆婆的想法告诉了丈夫,丈夫让她不要理会,王女士也就放心了,随后,她辞去了工作,追随何先生到了杭州。

1个月后,王女士主动提出要领结婚证,何先生却吞吞吐吐,再三逼问下,何先生才坦白自己其实离过两次婚。

王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但转念想只要丈夫对自己好就行,就想着早点生个孩子稳固家庭关系。两口子去做孕前检查,何先生一切正常,可王女士却被发现了三个毛病:宫颈糜烂、卵巢囊肿和子宫肌瘤。

王女士的囊肿比较大,需要手术治疗,何先生以老家做手术有人照顾为由,让王女士回去治病,王女士虽然心里不高兴,但也没计较。

没想到回到婆家后,公婆也大变样,经常板着个脸,在婆家住了两天,王女士就回了娘家,第二天,何家就叫媒人把王女士的行李送了回去,还声称要王家归还16万,这是要“离婚”。

在媒人口中,王女士才知道何家之前两个媳妇就是因为没生儿子被逼走的,如今王女士患有妇科疾病,自然不再是“好媳妇”的人选。

王女士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何先生故意托着不去领证,原来就是怕自己生不出儿子。

可王女士分明只拿了9.8万的彩礼,为何对方要她还16万,她立马打电话给何先生。对方的语气非常冷漠,他解释说这16万不仅包括了彩礼,还包括两家结婚办酒席的钱、给女方父母、亲戚的红包。

王女士觉得自己还给男方家添置了家电家具,还买了衣服和鞋呢,这账不能这样算,她不愿还16万。

双方来回争执了数次,王女士只愿还4万给男方,因为她为了这段关系失去了工作,如今看病还要花钱。可男方却说最少都要8万,最终双方闹上了法庭。

因为两人没有领证,王女士自知如果开庭自己会吃亏,所以就找到《和事佬》栏目组求助。

几经周折,王女士带着栏目组见到了何先生,而在他口中,事情又有了反转。

何先生指出王女士的妇科病其实在两人在一起之前就有了,可是她却一直隐瞒不说,王女士先是矢口否认,可当男方要求她回当地的医院查就诊记录时,她却无话可说了。

对于一定要生男孩这件事,何先生表示这只是他父母的想法,自己娶妻只是想要妻子帮自己,可王女士不仅帮不了,反而要他花钱治病,确实不划算。

很显然,在这段关系中,他们谁都不是真诚的。最终,在栏目组的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女方还6万元钱给男方,此时,何先生父母打来了电话,称法院马上要下判决了,肯定是对男方有利的,何先生放弃了调解,选择继续等宣判结果。

第一:闪婚风险大,半路夫妻更要擦亮眼睛

两人在结婚之前,仅仅在网上聊了半个月,未免太过于草率。

何先生家是抱着能生儿子的心态娶媳妇的,没想到偏偏遇到了有妇科病的王女士,王女士也觉得自己是二婚,且年纪大,能过日子就成,抱着这种将就的心态,两人匆忙走进了婚姻。

很多人觉得二婚就应该随便一点,但子曰认为,二婚更应该擦亮眼睛,看清楚对方是个什么人,了解对方之前为何会离婚,避免再次入坑。

第二:相信科学,生男生女都靠男方,和女人没关系

这世界上绝对不存在吃药就能生出男孩的办法,如果有,那也是给母亲吃大量激素所致,很可能会导致胎儿性畸形。

生男孩还是生女孩是由男方的性染色体决定,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科普一下,医学上已经取消宫颈糜烂这一说法,这是成年女性常见的症状,并不会影响生育,至于卵巢囊肿和子宫肌瘤,良性的都能治愈,也不会影响生育。

第三: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婚姻

王先生一家故意不先领结婚证,其实有钻法律空子之嫌。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中的一种,就应该退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两人虽然同居了3个月,但是并没有领证,所以从法律上来看,何女士应该返还彩礼。

在这段关系中,何女士也不是全然没错,如果她真的在两人婚前就患有影响生育妇科疾病,但是却隐瞒不说,即便两人已经领证,形势也对她不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写在最后: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就正式实行了,从那时起,原来的《婚姻法》就作废,以后结婚离婚相关事宜都以《民法典》为主,其中有许多变化和规定值得大家注意:

1、夫妻双方如果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后任何一方不去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2、女婿拒绝赡养岳父母,不算违法。


3、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提出家务补偿。


4、夫妻可以签订借款协议,离婚是可要求还钱。


5、妻子怀孕后有权决定生于不生,丈夫不得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