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安揭开“祖传秘方特效药”神秘面纱
红网时刻湘潭3月16日讯(通讯员 黄连香 姜琳 记者 刘桔元)近日,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历时1年多,辗转多地摧毁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刘某等5人,收缴“古方鼻炎通”“胡氏鼻炎通”“祖传鼻炎通”等一批假药,涉案价值200万元。
群众来访牵出售假团伙
很多患过鼻炎的人应该会有这样的困扰,就是它得不到根治,会经常性复发。
“我在微信朋友圈认识了一个卖鼻炎药的卖家,用了他们的药之后感觉有副作用,想请你们帮忙鉴定。”收到市民刘女士的请求后,相关部门对刘女士提供的药品进行鉴定,结果显示为假药。湘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收到线索后,随即介入展开调查工作。
通过刘女士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成功发现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和刘某的最新动态。办案民警通过10余天的蹲点守候,在湘潭某出租屋内的黄某、刘某抓获,在小小的出租屋内放满了各色药丸、自制包装、快递单以及待销售的鼻炎药。
出租屋里的特效药
黄某和刘某以前是同事。辞职后的刘某找到黄某商量一起做古方鼻炎通的代理生意,黄某听说卖这个药很有利润空间后,于是两人在出租房里开始了他们的“生意经”。
黄某、刘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叫李某的上线卖家,从李某处购买了鼻炎通的原材料后,俩人在出租房里进行品牌包装,为打开销售市场和取得市民信任,两人还专门购买了网络域名,制作了一个“古方鼻炎通”网页,将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未经批准生产的“鼻炎通”在网页、微信朋友圈及微店进行宣传推广和销售。据负责销售的刘某交代,药品销售到了全国各地。
调查发现,李某是河南新郑人,因自身患有鼻炎,在当地赶集时,发现有一地摊上贩卖的“祖传秘方”鼻炎药效果很好。李某便在摊主那进货后在微信朋友圈销售。黄某就是通过微信认识了李某,双方把进货价钱谈妥后,黄某从李某处多次购买总计5000余包鼻炎药,该款药性很好的鼻炎药,经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化验含有地塞米松等激素成分,长期服用会导致糖尿病、头晕乏力、恶心、呕吐甚至消化道溃疡,骨质疏松等情况。
23岁的罗某是一位单亲妈妈,也是一位“全职”微商,在朋友圈售卖各类化妆品和保健品等,看到身边有很多患鼻炎的朋友,就寻思着找一些治疗鼻炎的药卖,通过网络搜索认识了黄某后,看到黄某的鼻炎通生意做得不错,很有商机,于是就决定找黄某进货。为了打造自己的品牌,罗某专程在网上印制了外包装,将黄某发过来的鼻炎药包装成“藏方鼻炎灵”后,在微信朋友圈售卖,销售额达到了4万多元。
“祖传秘方”竟为随意配制
2017年12月,民警在长沙市某出租屋内将罗某抓获。在调查时,民警发现罗某还在销售其他治疗皮肤病的特效药。很快,办案民警循线找到了内蒙古制贩假药的方某。2018年的春节未过完,办案民警来到了零下30度的内蒙古呼伦贝尔,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方某抓获。
50岁的方某在内蒙古经营一家小旅馆,自身患有软骨病,并因意外导致活动不便。他交代,看到周围有很多患皮肤病、痔疮、风湿等疾病的人四处寻医问药找各类偏方时,就琢磨自己配点药打着祖传秘方的招牌卖,赚点钱。于是方某买来各类治疗皮肤病、痔疮、风湿骨痛、消炎、止痛等非处方药,将它们打碎后,加入面粉搅拌,然后手工装填到胶囊里或者塑料盒子里,分别配制成皮肤膏、痔疮膏和风湿骨痛膏等,取名“龙氏”祖传秘方,号称能治疗各类皮肤病、抑郁症、老年痴呆症等,在微信朋友圈和各网络平台上售卖。
经调查,5名犯罪嫌疑人均无从医相关资质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制药、卖药的资质。
2018年12月,方某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8万元;罗某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11万元。此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黄某因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刘某因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朋友,购买药品一定要去正规医院和药店,不要轻信各种网络平台和市面上所谓的特效药、微商药以及进口药,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来源:红网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