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晚间失眠、有人白日嗜睡
1.什么是失眠症?
失眠症是指睡眠的始发和维持发生障碍致使睡眠的质和量不能满足个体正常需要的一种状况。失眠的表现有多种形式,包括难以入睡、睡眠不深、易醒、多梦早醒、醒后不易再睡、醒后不适感、疲乏,或白天困倦。失眠可引起病人焦虑、抑郁或恐怖心理,并导致精神活动效率下降,妨碍社会功能。患病率为10~20%。可能与下列原因有关:
1.急性应激常见的情况如一过性的过度兴奋、焦虑、精神紧张、近期居丧、躯体不适,以及睡眠环境的改变、跨越时区的时差反应等均可引起一过性或短期失眠。
2.药物常见的有咖啡因、茶碱、甲状腺素、可卡因、皮质激素和抗震颤麻痹药。某些药物的副作用对睡眠有干扰作用,如拟肾上腺素类药物常引起头疼、焦虑、震颤等。有镇静作用的药物产生的觉醒-睡眠节律失调。撤药反应引起的反跳性失眠等。
3.心理性由过度的睡眠防御性思维造成的,常常是过分关注自己的入睡困难,担心失眠,担心因失眠而影响次日的工作,结果越想尽快入睡就越兴奋,担心和焦虑使他们更清醒以致难于入睡。此类失眠约占失眠总数的30%。
4.其它精神疾病如躁狂症因昼夜兴奋不安而少眠或不眠以及抑郁症导致的早醒。
2.失眠症如何治疗?
失眠症治疗首先需要医患共同努力,密切配合。主要方面有病因的解决、对失眠的正确理解、坚持治疗计划、树立治疗信心。
1.认知疗法不少患者对睡眠有较高期望,他们过分关注自己的睡眠,夸大地认为自己睡眠时间严重不足,致使脑力、体力无法充分恢复。许多患者常称自己通宵做梦,甚至噩梦不断,使大脑根本得不到休息,并认为失眠导致身体严重受损。大多数患者已经采用过一些防治措施,疗效欠佳,对治疗缺乏信心。施行认知疗法时,帮助患者对失眠引起的症状及苦恼有一个客观的正确的理解和认识,以减少消极情绪。
2.行为治疗在患者对失眠有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能促进良好睡眠的行为方式,包括正常的觉醒-睡眠节律,采取增强白天的精神和体力活动,按时起床,从事一切正常的日常活动,即使瞌睡难忍也要振奋精神,这样才能使机体自然而然地在夜间处于休息状态。另外,入睡前后使身体和心理充分放松,可采用睡前温水洗脚,进食易消化的食物,避免过于兴奋的娱乐活动,也可进行放松训练,采用深呼吸、想象等方式放松自己。
3.药物治疗比较有效、使用最多的药物是镇静-催眠药。根据失眠的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的药物,入睡困难者服用见效快、作用时间短的短效药物以避免晨醒后药物的持续效应。睡眠不深又早醒者可服用起效缓慢、作用时间持久的长效药物。入睡困难、睡眠不深和早醒兼而有之者可使用中效药物。
3. 嗜睡症有哪些表现?
白天睡眠过多。表现为特别在安静或单调环境下,经常困乏思睡,并可不分场合甚至在需要十分清醒的情况下,也出现不同程度、不可抗拒的入睡。过多的睡眠不是由于睡眠不足、药物、酒精、躯体疾病所致,也不是某种精神障碍(如神经衰弱、抑郁症)症状的一部分。过多的睡眠引起显著的痛苦或社交、职业或其它重要功能的受损。常见的损害是认知和记忆功能障碍,表现为记忆减退,思维能力下降,学习新鲜事物出现困难,甚至意外事故发生率增多。这些问题常使患者情绪低落,甚至被别人误认为懒惰、不求上进,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
4.嗜睡症如何治疗?
首先必须尽可能地了解病因,以便解除和根治病因。其次是药物治疗,用药原则是必须个体化、不同症状使用不同药物、严格用药剂量和服药时间、产生耐药者要更换新药。白天嗜睡可采用小剂量中枢兴奋剂,如利他林、苯丙胺等。用兴奋剂后,会加重夜间睡眠障碍,可适当加服短效安眠药。第三是行为治疗,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天准时入睡和起床,白天可定时小睡。白天增加活动以改善白日的过度嗜睡从而改善夜间睡眠。医生可要求病人记录瞌睡时间,检查患者未能遵守指定的上床睡眠时间、忘记服药和其它使情况恶化的行为,通过奖励法和惩罚方式,规范其行为。
5.什么是睡行症?
患者在入睡后不久,突然从床上起来四处走动,常双目向前凝视,一般不说话,询问也不回答。患者还可有一些复杂的行为,如能避开前方的障碍物,能劈柴、倒水、开抽屉等。但难于被唤醒,常持续数分钟到数十分钟,自行上床,或被人领回床上,再度入睡。待次日醒来,对睡行经过完全遗忘。睡行多发生于入睡后不久,发作时脑电图可出现高波幅慢波。但在白天及夜间不发作时脑电图正常。多能自动回到床上继续睡觉。通常出现在睡眠的前三分之一段的深睡期。次日醒来对发生经过不能回忆。
由于发作时患者意识不清,不能防范危险,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所以首先要清除危险品,保证安全。一般情况下儿童患者随着年龄的增长此病可不治自愈。成年的、症状较严重的患者可考虑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