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被罚1243万元!垄断抗感冒原料药,曾一个月暴涨58倍!

文 / 中国消费者报
2019-01-03 22:48
两家企业被罚1243万元!垄断抗感冒原料药,曾一个月暴涨58倍!

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

国内最大的扑尔敏原料药生产企业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商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两家涉案企业罚没共计1243.14万元。

两家企业被罚1243万元!垄断抗感冒原料药,曾一个月暴涨58倍!

01

两家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共被罚没1243.14万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调查中发现,河南九势药厂是国内最大的扑尔敏原料药生产企业,湖南尔康自2018年以来获得扑尔敏原料药唯一进口代理资质,两家企业在扑尔敏原料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两家企业被罚1243万元!垄断抗感冒原料药,曾一个月暴涨58倍!

2018年2月以来,在湖南尔康主导下,两家涉案企业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包括:

  • 不公平高价向下游经营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

  • 向下游经营者销售扑尔敏原料药时搭售相关药用辅料;

  • 以“无货”为由拒绝向下游经营者供应扑尔敏原料药,或提出缴纳高额保证金、将成药回购统一销售、提高成药价格并分成等下游经营者无法接受的条件,变相拒绝供应扑尔敏原料药。

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两家涉案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湖南尔康没收违法所得239.47万元,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计847.94万元;对河南九势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55.73万元。对两家涉案企业罚没共计1243.14万元。

02

5种原料药被经销商垄断

扑尔敏“被总经销”一个月涨58倍

去年8月份媒体报道,原料药马来酸氯苯那敏(又名扑尔敏)被经销商垄断,一个月涨58倍,从400元/kg涨到23300元/kg。

两家企业被罚1243万元!垄断抗感冒原料药,曾一个月暴涨58倍!

浙江某药企的负责人胡坤(化名)表示:国内拥有马来酸氯苯那敏原料药批文的生产企业只有6家,但实际上真正在生产的只有两家。

2017年12月底,沈阳新地被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马来酸氯苯那敏,后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实,被收回GMP证书。此后,河南九势药厂一家独大。

扑尔敏

作为原料药被广泛用于生产2000多种感冒和过敏类药物制剂,包括鼻炎片、维C银翘片等销量较大的常用药品。

5月份时,采购员去订货,从河南九势拿到的不是原料药,而是一个总经销电话,“我们没有经销权了,拿货找他们”。

胡坤表示:“虽然扑尔敏是小品种原料药,但生产的成药都是抗过敏、抗感冒的平价药,背后涉及近千亿元的市场需求量。”

业内人士称,原料涨幅过快,药企要么停产,要么涨价,最终都是老百姓买单。

此前,肌苷、尿酸、苯酚、罂粟碱等多种原料药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扬。去年8月一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反映,用于治疗肾、胆或胃肠道等内脏痉挛的罂粟碱注射液价格也在大幅上涨,“像罂粟碱这样的常用药、救命药,6月份售价仅为3元/支,但现在的价格是39.8元/支,还是批发价。”

03

国家对原料药垄断涨价出重拳

原料药价格暴涨不可持续

事实上,为遏制原料药垄断,近几年国家一直在重点开展反垄断调查,严惩垄断涨价的行为。

● 2017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我国首个《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明确了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 2018年6月,媒体报道扑尔敏原料药短期之内价格快速上涨,导致部分药品停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外围调查的基础上对相关扑尔敏原料药企业立案调查。

●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原料药价格大幅上涨、甚至买不到的现象(断供现象),2018年8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的原料药供应情况座谈会召开。

两家企业被罚1243万元!垄断抗感冒原料药,曾一个月暴涨58倍!

● 2018年12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三家冰醋酸原料药生产企业(成都华邑药用辅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台山新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垄断行为依法处罚1283万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开出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案的最大罚单。原料药垄断涨价会导致相关常用药价格上涨,国家监管部门非常关注。”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滥用行为调查处处长刘健说。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

将持续加强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执法

严厉打击垄断涨价等

各类垄断行为

坚持从快、从重处理

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保护相关经营者和广大患者的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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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市场监管总局 浙江在线 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