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忽视药品说明书
前不久,一位年近八十的老伯因“反复胸闷一天”到某院就诊。心电图等检查显示心动过缓,医生为他开具了稳心颗粒等药物,患者吃后自觉病情加重。于是自行到某三级医院做动态心电图检查,提示心动过缓有所加重,后经治疗,患者病情缓解。
为何服药不见效?事后老伯仔细阅读了药品说明书,发现其中“禁忌证”项明确标示:缓慢性心律失常禁用。故认为院方有过错,对其疾病造成不利影响,要求赔偿外院就诊医药费。
院方经过调查,发现电脑版“临床合理用药监控”软件中,对于同品牌“稳心颗粒”的“禁忌证”项为:尚不明确。在“功能主治”项中也未见明确心动过缓不能使用,且药理作用未见可影响窦房结等传导束支功能。
经专家讨论后认为,用药应以药品说明书为准,医方在用药上存在一定不足,合理用药软件知识库更新不及时,并通知软件公司及时更新合理用药知识库,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医患双方沟通后达成和解。
以前没有“临床合理用药监控”系统时,医生对不熟悉的药品,往往找来药品说明书看看,这样就不会用错药。现在有了类似的查询系统,使用更方便。
药品说明书是药品信息最基本、最主要的来院,既向使用者介绍药品特性,更是临床医生正确选择用药的指导。但药品说明书时常会依据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而做出修改,查询系统更新不及时,上述的案例很可能会发生。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对类似合理用药软件数据库要及时更新。另一方面,医生也应积极学习,养成阅读药品说明书的习惯。同时,临床药师也应不断更新知识,关注药品各种不良反应及禁忌证等,为临床医师提供用药指导。(文/上海市嘉定区南翔医院 周海龙)
本期编辑:朱永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