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4市县首批试点!医联体来了,以后这样看病、报医保
近日,河北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启动第一批省级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我省3市、11县(区)被评为医联体建设试点,快来看看都有谁↓↓↓
第一批省级医联体建设试点城市医疗集团试点
唐山市
邯郸市
邢台市
县域医共体试点
赞皇县
隆化县
赤城县
卢龙县
滦南县
香河县
保定市清苑区
南皮县
故城县
巨鹿县
馆陶县
什么是医联体
医联体是指区域医疗联合体,是将同一个区域内的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通常由一个区域内的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村医院组成一个医疗联合体。目的是为了解决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发烧感冒的就不用再挤进三级医院,在小医院也能解决,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实现了人民满意、政府满意、职工满意的预期目标。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印发指导意见,全面启动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推动医疗资源下沉,病人双向转诊,逐步缓解看病难。
各市要再选一区一县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至少选取省级试点以外的1个城区和1个县(市、区),开展市级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定州、辛集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医联体建设工作。
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
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试点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制定推行医保费用“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具体实施细则,认真执行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政策,落实向上转诊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按规定比例报销,向下转诊住院患者不再另设基层住院起付线。
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统一管理、调配
试点县(市、区)创新建立县域医共体内医务人员柔性流动机制,逐步实行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统一管理、调配。市级试点由各市统筹安排推进相关工作。
建设时间表
第一阶段,到2017年底,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2017年8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省直三级医院出台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10月底前,三级医院要全部启动医联体建设。2017年底前,各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文件;雄安新区和62个贫困县县级医院全部纳入医联体建设;每个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第二阶段,2018年,进一步扩大医联体数量和规模,市40%以上的县建立医共体,形成3-5个区域特色专科中心,建立若干远程医疗协作网,京津冀专科联盟建设进一步深化。
第三阶段,2020年,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省内多种形式医联体实现全覆盖,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
医联体要这么建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医联体要这么建↓↓↓
城市:组建“1+X”医联体
以城市行政区域为基础,由设区的市政府主导,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由一所三级医院或能力较强的二级医院作为主体单位,联合区域内二级及以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上下转诊、健康管理等为重点进行合作。
城市与农村之间:组建“1+X”或“1+1”医联体
以三级医院或能力较强的二级医院为主体单位,在已建立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托管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等方式组建多种形式医联体,主体单位可向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重点帮扶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县域:组建县乡一体化医共体
由县级政府主导,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在保证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三统一”(统一调配人力、设备等医疗资源,统一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参与医疗收入分配)原则,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组建紧密型医联体。
专科:区域组建专科(专病)联盟
以一所三级专科医院或三级医院的特色专科(专病)为主导,联合其他专科医院或医疗机构的相应专科,组建省内专科(专病)联盟。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带动作用以及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网络作用,以专科(专病)协作为纽带,补位发展,提高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探索建立专科疾病分级诊疗模式。有条件的专科医院或特色专科,可联合京津专科医院或特色专科,在现有合作基础上,组建京津冀专科(专病)联盟。
远程:组建远程医疗协作网
由三级或二级医院牵头,应用“互联网+”技术,为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教学、培训、转诊等服务,最大限度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利用效率。
医联体内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患者可以就近取药
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建立医联体内分级诊疗机制
医联体要根据疾病分级诊疗的标准和规范,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标准,建立转诊转院备案制度,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对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按规定程序引导、协助转诊到上级医院。对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二、三级医院要在取得患者同意后引导其转到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上级医院要安排相应专家定期到下级医疗机构查房,指导完善治疗方案,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同时,加强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患者提供一体化服务。医联体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公布医疗服务信息,有序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医联体内部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开展日间手术试点、接续性医疗、护理服务等,探索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
中医药诊疗技术纳入医保
建立完善考核办法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报销政策向基层和中医院倾斜
认真执行门诊统筹政策和一般诊疗费政策,合理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报销政策明显向基层和中医医院就诊患者倾斜,中医医院的医保报销起付线可执行当地同级综合医院下浮一级的标准。
转诊有这些变化
向上转诊的患者实行累计起付线政策,按照规定比例报销,向下转诊的住院患者不再另设基层住院起付线。对符合规定的通过家庭医生转诊的住院患者,免除转诊转院医保备案手续,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确定。
探索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
完善人事制度。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人事招聘、考核奖惩、职称晋升等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在县域医共体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探索由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
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的延伸服务场所
探索实行村卫生室“村办院管”或“院办院管”运行模式,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逐步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的延伸服务场所。
县域内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
在县域医共体试点推行县域内统筹使用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进一步鼓励县级医院人员轮流到基层服务,对于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和聘用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医联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医务人员退休后到成员单位继续服务。
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
完善薪酬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医联体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实行全员绩效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到下级医疗机构工作计入服务基层时间
医务人员到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工作,计入职称晋升前服务基层的工作时间。在医联体(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用药医保支付将这样变
完善医疗机构用药政策。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适当增加慢性病、多发病及相关专科药物的配备种类;遴选效果好、价格优、应用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制定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放宽用药种类和药量限制,满足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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