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撑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伞

文 /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8-06-13 14:48
丹江口:撑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伞

6月12日,丹江口市关爱中学生身心健康共建共管共治战略协作研讨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市政府、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十堰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单位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教师代表参加。通过建立关爱阵地、构筑安全网络、完善多部门政策联动机制、引入专业教育、营造校园安全的软环境等方式,着力构建起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撑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保护伞。

丹江口:撑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伞

据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在整个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犯罪呈低龄化、多样化、成人化趋势剧增,对社会的危害日趋严重。学校、培训机构等场所成为案件高发地带,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态势严峻。鉴于这种情况,该院以公益性、科学性、持久性、保密性为工作原则,依托政府搭建平台,与十堰市精神卫生中心和丹江口市教育局、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完善建立检察、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联动教育预防体系,以中学为试点,持续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丹江口:撑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伞

“根据我们近期办理的案件来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与家长监护看管不到位、学校轻视安全管理、学生心理不健康、自护教育不到位及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等有很大关系。”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成军说。从当前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来看,一方面家长要转变身心健康的观念,积极与孩子沟通,时刻关注孩子的思想心理变化,正确引导孩子正视自身青春期的生理心理变化问题;另一方面,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防范校园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侵害教育,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教育和培植,增强责任感,保护学生免受侵害。

丹江口:撑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伞

近年来,该院未检部门始终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托“清青·阳光未来”团队平台,利用“法治进校园”为活动载体,不断开拓工作思路,丰富完善活动内容,耐心细致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同志“要精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以生动形象有特色的方式,做好未成年人的精准保护。依托相关部门,扩大辐射范围,延伸健康触角,拓展维权影响力,分层次、分类别,统筹联动,由点及面,将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学校生命安全、心理卫生课程及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有机的统一,普极性更广,针对性更强,专业性更高。安全教育的群体不仅仅局限于学生,还延展到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这二类关键群体。据十堰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人介绍,这种深度协作共赢多赢的合作模式,在十堰市乃至全省都尚属首例。

丹江口:撑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护伞

图文|陈莹 编辑|陈莹 审核|谭大勇